黎智英捐左4000萬,收左錢但無申報既人會犯左邊條法例?

2014-07-24 5:06 am
好奇一問。
佢地用個人名義收錢無申報,咁係貪污?賄選?逃稅?黑錢?定咩事都無

回答 (3)

2014-07-24 11:30 pm
反而我更好奇,黎智英點有4千萬去捐.

台灣果面每年蝕億億聲,香港呢面又唔係咁好搵,錢從何來???同埋見光就4千萬,未見既就唔知幾多.
2014-07-24 6:17 am

我發誓冇收過肥佬黎簽名既支票....就算係现金....亦一張都唔係肥佬黎既......全部係匯丰及中銀既.....我好小心張張check過...唔好屈我...!!
2014-07-24 6:14 am
如 立 法 會 議 員 以 個 人 名 義 接 受 捐 款,又 不 依 條 例 向 秘書 處 申 報 利 益,可理解為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立 法 會《議事規則》規定,議員收取任何人士或組織的財政贊助,須說明是否直接或間接付予議員或配偶的款項或實利,議員如不遵從,可由立法會通過動議,予以訓誡、譴責或暫停職務與權利等處分。

收錄日期: 2021-04-20 15: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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