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好最近要做報告,就查了一下相關資料
查資料以後說是國際法不允許,只有船長能攜帶一把自衛手槍
可是之前我聽過有漁船聘請武裝護衛的啊?
是噸位大小的差異嗎?還是有別的原因呢?
我查到的資料都有些語焉不詳
有些說商船武裝後視同軍艦,不受國際法保護
還有說是要以出發、抵達還有登記國家的規定來看能不能武裝
還有一則廣大興的新聞,說台灣商船已經可以有武裝護衛為什麼漁船沒有(所以商船也可以武裝?)
但是所有的資料都沒有詳細的規定原文
也沒有說武裝商船跟武裝漁船的差別
我希望可以給我有關規定的原文集出處
然後盡可能詳細的解釋一下
還有比較武裝商船跟武裝漁船的差別、適用規定等等
抱歉,有個我沒注意到的問題,補充一下 商船或漁船聘僱武裝護衛,和武裝商船/武裝漁船是不一樣的嗎? 如果不同,那兩者的差異是? 在國際法上適用的法律是否有差別?還是沒有規定,單看出發國跟目地國的法律? 如果可以聘僱武裝護衛,那麼大型商船為什麼沒有配置?跨國海運公司應該都有足夠財力支撐吧?畢竟大部分航路都海盜猖獗不是嗎? 謝謝
>>莞嬪 我沒有問作業啊? 我是在作報告時剛好想到這個問題,想知道答案,然後查不到相關資料 我的報告是電影介紹,跟這個問題八竿子打不著...... 我想你是誤會了喔
我想要原文是因為怕譯文有錯誤,還有就是為了確定回答是「自己認為」還是真的是於法有據 可能是這部分造成你誤會我在做作業了吧 造成你的誤會我感到抱歉,我下次會注意一下我的用語
>>陽光小子 所以其實並沒有共通的法律規範這件事嗎? 可是商船跟漁船在公海實遵循的不就是國際法嗎? 所以目前的國際共識是禁止武裝商船、但是可以允許武裝漁船?這個差異的原因在哪裡?配置武裝護衛=武裝船隻? 然後關於你提到船艦飛機視同領土延伸這個概念我了解,但商船漁船會需要入港,如過它停泊的國家不允許呢? 要求船員反抗奪回船隻本來就不切實際,但是如果是額外增設「護衛」呢?薪水當然會高於普通船員,但他們受過專門順練,可以保護船隻及船員。相較於一趟海運的獲利,增設一到兩名護衛所增加的成本應該還在可接受的範圍內? 以上,非常感謝
>>陽光小子 所以國際法並非國際公約之類的,並沒有詳細條文存在 只是各國共識、並有採取修法等實際行動 那荷蘭海牙的國際法庭又是做甚麼的呢? 既然他並沒有實際條文存在的話 您不考慮把這些都複製到回答裡面嗎? 總覺得一直向您提問有些不好意思~ 而且您的回應是目前唯一有價值的回答了......
>>陽光小子 非常感謝您的回答! 您的回答解開啦我許多疑惑! 還有,能請您把意見移到回答嗎? 這樣我才能選為最佳回答~ 算是個小小答謝 就算您只寫請看意見或是全部複製貼上都可以 這樣問題也不會被刪掉 非常感謝您這麼認真的回答我的問題! 我已經好幾次問這種學術類型的問題然後沒人回答了......
>>臥雲眠月伴星醉 欸?所以到底有沒有國際法? 他是一部法典嗎?還是是不成文法,是慣例與共識的集合? 我並沒有說臺灣有漁船自行武裝噢 是有立委提出要立法 還有某些國外保全公司有提供護衛給船隻 所以想確認一下 據我所知也確實有非我國漁船有聘僱武裝護衛 也確實有國家訂定相關法律 大家怎麼都回答在意見...... 我真的很想把這則問題留下來啊......TAT 時間不夠了
http://m.nownews.com/n/2013/08/06/187464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597601 武裝漁船修法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