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我日前簽訂一份合約,一年對方在mail中說要付我5千元租金.
但對方在mail過來的合約上填的金額為5萬,之後我印出簽名寄回.
簽約數日後對方發現金額有誤. 叫我更改後再簽訂一份合約!
請問這是我的錯誤嗎? 合約書上的金額是對方填寫的,為什麼跟我說我不改會有很多爭議?
請問一定要照對方的話來做?還是要如何做呢?
收錄日期: 2021-04-15 15: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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