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外婆在4月份的時候在屏東客運搭車到站的時候,影片顯示司機煞車而導致外婆腳去撞到前面的椅背,當下司機回他說腳麻掉了喔?外婆有回他說腳撞到了!!而他也扶著椅子緩慢要下車一邊也說腳很痛不能動,司機也沒過問看著她用拖著的走,無法下樓梯的時候另一個乘客去扶他下車,也是用拖的下車,而司機還是座著與其他乘客聊天,一下車就跌坐在路邊,司機看到也沒有下車卻只使乘客打救護車,打完救護車後就開車離去也沒等到救護車來。到了醫院,醫生說左腳全面粉碎性骨折。
後來我聽到就問事情到底怎麼發生的!!外婆外公也因為驚嚇過度說不出所以然,慢慢詢問才知道是在客運上發生的。
打電話去詢問後她們有意思要賠償說叫我保留所有單據包括油單使用的保健食品的單據還叫我計算沒有收入的損失、我們台北屏東兩邊跑的油錢可以算一年或兩年,所以我有備案,保留提告的權益。
現在,卻說只用強制險賠,但她們保險公司的強制險是最低的,自費部份不理賠,客運也沒打算要賠,我們光自費部份就要7萬超過,乘客險也只有死亡與重殘才有賠。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做?可以給她們壓力。
我要怎麼做才可以對司機提告也連代客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