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某種原因 離開那男生家(有登記結婚 尚未離婚)
她生BABY時 她朋友有送尿布整箱給我姊
並不是給男生 但尿布現在在男生家
叫他寄還給我們 他說我們在命令他(不肯還)
到現在也不寄還尿布
想請問 他是否有侵佔故意?
萬一他丟掉了呢?
都沒法律問題該如何呢??
(尿布是指定給我姐的 因為我姐有去男生家住 所以尿布要順便移去)
更新1:
是要談離婚 只是想先嚇嚇男方 我們說了 郵資我們出 他很不客氣的回嗆 小孩和我姐目前在我家............
更新2:
只是想問看看是有侵佔構成要件
更新3:
我點錯點數...本來點20點的
更新4:
不能補點嗎?? 我點錯點數... 你不說 我還不知道................
更新5:
那有構成要件成立嗎?? 侵占要素他有構成?? 企鵝先生....我絕得你可靠 給我多一點資料吧...感恩
更新6:
企鵝先生.......這樣不會有毀謗罪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