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喻疑問:上帝所給的恩賜是否等於沒給?


參見以下經文

太 25:29 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

耶穌這個「論才幹接受託付的比喻」裡,那三個僕人各從「主人」那裡分到了三種金額,也就是「上帝所給的」...

最後第三位因為「原封不動」地把主人所託付的東西還回來,竟然反而被丟到外面去

仔細想想有點矛盾,照理說「上帝所給的怎麼還會要回去呢??不是已經變我們的了嘛?」

比如「因信稱義」的義啦...神的義

這也是「白白給我們的,並不是我們自己掙來的」

如果把「神賜的義」看做是「祂託付的東西」,那「人所行的義」不就是「祂託付的東西所生出來的東西」了.......@@?

「賜下聖靈」或「恩賜」也以此類推,反正就是「本來不屬於我們的,後來交給了我們,但其實並不屬我們的,而是神的。」

所以我的疑問如下

Q1:上帝所給的恩賜是否等於沒給?必須要自己再去用這些恩賜得到真正的果子才算我們所擁有的?

Q2:還是那個比喻不適用於「義與恩賜」?也就是「得救的憑據」?

PS:注意喔!注意喔!那位「第三個僕人」本來手上是「還有東西」的,.....但是被「收回去」給別人啦....他自己大概也沒想到小心翼翼保存的「活命本金」會被沒收吧.......

照理說他又沒有讓主人虧到半毛錢.......@@?

回答 (8)

2014-07-17 7:54 am
✔ 最佳答案
行義的才是義人?

不符合假使徒保羅的觀念喔!離棄保羅了嗎?

2014-07-16 23:54:10 補充:
假設如此翻譯:

太 25:29 因為凡有【努力經營】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努力經營】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

上面的翻譯,比較容易懂全文的意思。不過我不確知是否扭曲了全文的本意。

Q1:上帝所給的恩賜是否等於沒給?必須要自己再去用這些恩賜得到真正的果子才算我們所擁有的?

A1:贊同,上帝給的算讓我們暫時保管的,隨時會要回去。有些人比喻我們是上帝產業的管家,產業不是我們的,同理。

Q2:還是那個比喻不適用於「義與恩賜」?也就是「得救的憑據」?

A2:上帝何時給予,何時取回,豈是我們能判斷?人活著時得恩賜,人死的時候受審判(生命過程總評分)。

2014-07-17 21:53:14 補充:
你說行義的稱義,我沒意見。

但你所引用經文,羅 2:13 (原來在 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若是【行律法的稱義】,哈哈哈,哈哈哈。請想想耶穌的態度。哈哈哈,哈哈哈。

保羅還說,【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這就是保羅可佈之處,是基督徒造成社會紛亂的根源,哈哈哈,哈哈哈。請想想耶穌的教導。

2014-07-17 22:08:52 補充:
假使徒保羅可佈之處,就是用似是而非的話語,引人不慎而受其言論控制。可怖啊!可怖啊!慎哉,九拍!慎哉!九拍!

2014-07-18 18:45:24 補充:
哈。你的安排很好。哈。你的安排很好。

2014-07-18 18:50:43 補充:
保羅還說,【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我想你要講的是神的憤怒,不是人的憤怒。

但我認為,也許有人認為人對該事的憤怒,並做出憤怒的行為,是替天行道。

2014-07-19 08:13:04 補充:
留言【014】不知出處。
留言【015】,很好,是我認識的耶穌。

2014-07-19 08:16:08 補充:
我要告訴你的是,行義不是行律法,行律法不是行義。能懂就懂。
2014-07-17 3:19 am

民國47年4.26.設立主事務所.47.6.25.台南地方法院設立分事務所.

68.6.8.真耶穌教會.創辦人去世.68.7.5.董事會議.69.1.16.修正章程.
69.2.12.有效期30年.變更永久.

83.使用47年有效期30年登記證書.成立台中市松竹路2段180號.

財團法人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

內政部及台中地方法院宣稱合法

這上帝給的恩賜
2014-07-17 1:12 am
參考
http://qoozoo04480609.pixnet.net/blog
看看應該對你有幫助








掱嚞龘品厽龘

2014-07-16 17:12:15 補充: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http://*****
2014-07-15 5:59 pm
耶穌功利主義



基督宗教經典許多教導不符合靈界(宇宙)的道德規範(二)

很多教條不符合宇宙靈界實際==基督宗教的經典之教導不應該以此方式呈現


http://blog.xuite.net/nn575719/twblog12/130780938
2014-07-15 4:52 pm
太13:12 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
【本會注釋】
  凡有的。即,凡真誠地嚮往真理的人(見對太13:11;參對可4:24的注釋)。在土地能接受種子得到收益之前,必須先爲種子做一定程度的準備。那些已經實際使用了已顯示給他們的真理的人,必蒙賜予更多真理。比起頭腦最敏銳但却缺乏屬靈接受力的人,那些在靈性上善于接受的人,能從真理的任何一種表達中,得到無限地益處。天庭最奇妙的恩賜,乃是給那些熱切想要得到它們之人的(見《曆》第八十六章)。
  連他所有的。即,“連他自以爲有的”(路8:18)。凡疏忽于他原可以用來領悟真理的很少一點能力的人,連那點兒能力也要喪失掉。

29 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
【本會注釋】
  凡有的。耶穌在不同的場合都陳說過這個偉大的真理(參太13:12的注釋)。
  奪過來。把各種才幹賜給人是要人使用它們,如果不用,自然就會被拿走。反之,充分利用最小的機會往往都會導致增加更大的機會。
30 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
【本會注釋】
  丟在。這“無用的僕人”曾疏忽職守,他直率地承認了這個事實。他的失敗是故意的而且是有預謀的,他必須爲那失敗負責。在最後的審判大日,那些隨波逐流,避開機會幷逃避責任的人,必被那偉大的最高審判者歸到行惡的人一類(《路》第二十五章)。

矛盾,是因為思路不同。耶穌說祂的國不屬這世界,這世界的運作模式跟天國是完全不一樣的。
參考: Bible.sdacn.org
1 主給嘞 人就必擁有 所以必然比沒有的 還要多
肯努力的 必然得到更多 就像你跟銀行借錢一樣
銀行借你錢 讓你開創事業 言明只要你達標 就不用還錢跟利息
不肯達標 那本金利息一次清光

2適用

3那雜種讓他主人`虧大嘞 本來就期望他能長進 結果靠杯
整天裝死 像這又懶又惡的僕人 當然只有開除
2014-07-15 2:42 pm
可能那最初的一錠銀子是指信仰,對著當時教條化的法利賽人講的。從他們在安息日不准人治病這件事,可以看出他們已經丟失了 上帝(至高至善)頒布戒律的本意,光是守安息日這點,我們就可以看出, 上帝(至高至善)不想讓人太過勞累而壞了身子,因此要人們守安息日,歸根究柢還是愛護人類的健康,但為了守安息日,反而不准耶穌基督(願主福安之)維護人的健康,可說是本末倒置。所以那只保著一錠銀子的,就是教條化的猶太人,賺了十錠銀子的,就是理解 上帝(至高至善)的本意,並以此為原則發揚光大的。穆罕默德聖人(願主福安之)說過一個人如果花心思鑽研古蘭經的真義,是非常可貴的。
參考: 聖經
補充

馬太25:29裡的「凡有的」沒搞錯應該是指「僕人另外賺的所有」

而「加給他」應該是指「主人交給僕人的金額」

而「沒有的」應該是指「僕人另外賺的所有」

而「所有的」應該是指「主人交給僕人的金額」

正好跟比喻裡的前後金額「反過來」

那「主人所給的不就等於沒給」....因為第三位僕人最後「所有的」都變「沒有的」了........@@?

2014-07-15 05:38:51 補充:
PS

「加給他」除了「本來所給的金額」之外,還有再追加其它的.......

2014-07-15 05:40:05 補充:
所以這個「凡有的」跟「沒有的」不是指「神給的」東西,而是「自己賺的東西」..........@@

2014-07-15 06:05:59 補充:
順帶補充

如果有人認為「因信稱義」不是聖經所記,可自行踢除.....

反正就是指「神的義」那個義喔~^^+

因為「中文聖經」有這「四個字」所以如此稱之......不是指「神學」的那一個啦......@@



羅 5:1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 神相和。

2014-07-17 06:34:18 補充:
TO 娃娃魚

Q:行義的才是義人?

不符合假使徒保羅的觀念喔!離棄保羅了嗎?

A:喔.....各人理解不同,「行義的才是義人」符合保羅的觀念啊.....@@+

你所說的應該是「神學觀念」吧?我覺得.....比如「永遠不會失去救恩」啦....

這樣的話我不就「翹腳等進天國」了...哇哈!(冷笑話)



羅 2:13 (原來在 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2014-07-17 06:40:33 補充:


2:7 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
2:8 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
2:9 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2:10 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2:11 因為 神不偏待人。
(羅馬書)

PS:保羅的教導是「進階式」的,為啥?外邦人的使徒嘛......@@+
(羅馬教會的信德比較高,所以講得最嚴格.....)

約翰的教導是「高階式」的,為啥?猶太人的使徒嘛.......@@+

你給他仔細看也許會看得出來....猶太人沒有「初段班」.....

2014-07-17 06:57:01 補充:
最重要的一點........


那就是...........「大部份的基督徒」都停留在「初段班」~哈哈!

因為都是「外邦人」,也就是有「初段班教導/保羅」

為啥?..........最悅耳又最好行.....

.......

比如: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

2014-07-17 07:12:22 補充:
比如: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

初段班:義人必因信得生----->因為,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

進階班:義人必因信得生----->「人心裡相信」就是「行義」,「口裡承認」就是行義,所以「義人必因行義得生」.......

高階班:義人必因信得生----->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

2014-07-17 07:12:33 補充:
.......聖經轉來轉去就要人「行義」啦......當然「信神所差來的就是做神的工」也是「行義」....最大的爭議點是:什麼是義看法往往因人而異也....@@+


約 6:28 眾人問他說:「我們當行甚麼才算做 神的工呢?」
約 6:29 耶穌回答說:「信 神所差來的,這就是做 神的工。」

2014-07-17 22:47:04 補充:
TO 娃娃魚

唉~我覺得我跟你的對話似乎很容易陷入雞同鴨講耶.....@@

羅2:13的經文真要講又要講一堆.....

「忿怒、惱恨報應他們」的經文也是如此~

所以我看就此打住吧~

估計如果你認定保羅是假使徒,那再講也是差不多的結果......

改天有機會再來說吧~^^+

2014-07-17 22:48:22 補充:
PS

唉~我覺得我跟你的對話似乎很容易陷入雞同鴨講耶.....@@



注意!目前只限「保羅跟啟示錄」的點.........大概......

我不是說「全部的對話」喔!哈...

2014-07-18 22:46:56 補充:
TO 娃娃魚

咦?你想得不錯嘛.......@@+

不過更貼切一點地說.....我要講的是「將來的將來的將來的....遠到白色大寶座」時的「神的憤怒」......所以跟天災人禍都沒啥直接關係....

至於「有人認為」這個點嘛.......那我是認為是「那人」的問題...跟保羅沒有關係....


就像「法律」一樣,總不能法律規定未戴安全帽要罰600元的話.....「我」看見有人沒戴安全帽就向他要600元吧.....哈哈!

2014-07-18 22:52:26 補充:
耶穌的教導滴+



13:1 正當那時,有人將彼拉多使加利利人的血攙雜在他們祭物中的事告訴耶穌。
13:2 耶穌說:「你們以為這些加利利人比眾加利利人更有罪,所以受這害嗎?
13:3 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
13:4 從前西羅亞樓倒塌了,壓死十八個人;你們以為那些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嗎?
13:5 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

PS:如果有人看錯耶穌的話....自然也會認為自己能替天行道....

...

2014-07-18 22:56:01 補充:
PS:如果有人看錯耶穌的話....自然也會認為自己能替天行道....

...



9:54 他的門徒雅各、約翰看見了,就說:「主啊,你要我們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他們,像以利亞所做的(有古卷沒有像以利亞所做的這幾個字)嗎?」
9:55 耶穌轉身責備兩個門徒,說:「你們的心如何,你們並不知道。
9:56 人子來不是要滅人的性命(性命或譯:靈魂;下同),是要救人的性命。」
(路)

2014-07-19 04:05:48 補充:
今天想到一個例子順便分享一下

我們都知道「一個人」不可能「全善或全惡」....我說的是「一般大眾」

總會行點善又有時行點惡...比如撒個小謊...做點好事,愛自己的家人卻不愛別人..等

於謊...這個人就是:行惡的惡人;於好...這個人就是:行義的義人
(注意,是同一個人喔)

所以~假設「將來」這個人得救了!是因為「他的義」得救,絕不是因為「他的惡」.......因為行惡的不能稱義,會不被記念...

所以~假設「將來」這個人滅亡了!是因為「他的惡」滅亡,絕不是因為「他的善」......因為行善的不能稱惡,會不被記念...

2014-07-19 04:06:41 補充:
我覺得聖經所要表達的(包括保羅跟啟示錄),就是這麼簡單的道理...

然而「最複雜的判斷」,比如「這個人」到底是要得救還是要滅亡.....就是「神自己才能判斷」了.....

當然~如果「有人」自信能靠自己的義不被自己的惡所滅亡....講白了就是:那就跟上帝打這個睹吧!....「自以為義的人」是否能得到上帝的救贖??

2014-07-19 04:12:08 補充:


這就如同耶穌所比喻的「情況」,而「整本聖經」說來說去,就是要導人行義,不是導人行惡.....至於「各人」怎麼理解,就是各人的事了.....

路 18:14 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2014-07-19 23:00:04 補充:
TO 娃娃魚

意見026說實在的不知你的意思..........@@?


Q:我要告訴你的是,行義不是行律法,行律法不是行義。能懂就懂。

A:這裡果然我們的理解就不一樣了~

我的話就是:行義就是行律法、行律法就是行義。.....@@+

律法就是義、義就是律法......這是很複雜的點,不多說

有興趣就自行查:聖經 -羅馬人書〈必要行律法才得稱義〉經文解釋(10點)

2014-07-19 23:04:17 補充:
順帶一提

當然.....就是因為「大家」都違背了律法(義),才要「信基督得蒙稱義」....



約一 3:4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

2014-07-19 23:15:19 補充:
PS

Q:若是【行律法的稱義】,哈哈哈,哈哈哈。請想想耶穌的態度。

A:耶穌的態度不是吐槽法利賽人「行律法不能稱義」....

耶穌是是吐槽法利賽人「違背律法不得稱義」....

就是我「意見023-024」的類似例子......不被記念.....



約 7:19 摩西豈不是傳律法給你們嗎?你們卻沒有一個人守律法。為甚麼想要殺我呢?」

2014-07-19 23:28:20 補充:
話說回來.....


因為你不是「猶太人」....所以不相信「行義就是行律法、行律法就是行義」其實也沒啥差.....

唯一的「副作用」就是......你可能就會認為那些遵守摩西律法的猶太人,都不是在「行義」罷了......哈哈!


收錄日期: 2021-04-30 18:55:1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0715000010KK02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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