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公屋問題,急求解决,希望有人解答一下.

2014-07-12 3:08 am
我4年前排隊輪候單身公屋,最近收到選樓通知,但是我今年剛剛結婚,老公名下有一個單位,我甘樣的情况是不是資格不符?
我想拿到個單位,因爲現在同老爺奶奶姑仔,5個人迫系個300尺的單位,想搬出去,我能獲批嗎?

回答 (2)

2014-07-15 7:34 pm
✔ 最佳答案
由於你已結婚, 不符合單身的身份, 所以是不合資格的. 你可以有以下出路: 1. 在你加入後, 你與老爺奶奶嚴重不和以致社工介入, 可以用體恤為理由申請分戶., 不過分戶並不容易申請, 因涉及耗用額外房屋資源2. 你加入你老爺奶奶的居所後, 如果個人的居住面積低於公屋所定的比率, 可以用擠迫為由申請調遷至更大單位. 但你仍需與其他家庭成員居住3. 你丈夫脫離原先公屋戶籍, 與你一起重新申請公屋, 但你丈夫一旦脫離戶籍後, 你們二人便不可在你老爺奶奶的居所內居住
2014-07-12 4:57 am
"但是我今年剛剛結婚,老公名下有一個單位",結婚加埋老公已有單位,已不符合申請單人公屋資格,一定不獲批。老爺奶奶方面可用擠逼戶為理由,申請調遷。


收錄日期: 2021-04-15 15:57:0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0711000051KK0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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