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男與17歲女發生性行為

2014-07-10 2:01 am
如題.....在自願性質下,是否犯法

回答 (6)

2014-07-10 3:51 am
✔ 最佳答案
香港法例只規定不可與十六歲或以下的少女發生性行為(無論她同意與否). 與十七歲少女發生性行為, 只要她本人同意, 就無犯法. 是不需要經其家人同意的.
醫生是有責任在未經病人同意就不能將她的病況 / 病歷向第三者透露. 除非醫生懷疑病人的病情涉及非法活動或由非法活動引起. 例如: 鎗傷, 强姦, 體內藏毒. 所以就算醫生知道她未夠十八歲便發生性行為, 醫生是不會向其家長告知.
2014-07-10 3:29 am
我以前聽人講過與未成年兒童發生性行為係叫做衰11,你地兩個都未成年唔點計啦。

2014-07-09 19:31:12 補充:
我估應該係犯法,兩個都未成年。

2014-07-09 19:35:26 補充:
你地兩個都未成年唔(((知)))點計啦。
2014-07-10 3:13 am
咁真係要睇下你地係咪雙方都自願同埋睇自己屋企人喎!
2014-07-10 2:23 am
香港合法性行為年齡是 16歲,但如果在不自願情況下是叫強姦,幾多歲都是犯法。
2014-07-10 2:22 am
犯法
無論是否自願性質下,和未成年人士有性行為計犯法
不過兩方都無提出控告=冇罪+冇事
2014-07-10 2:22 am
不會犯法,除非女方唔夠16歲

收錄日期: 2021-04-15 15:52:5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0709000051KK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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