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難計得通集資形式

2014-07-05 2:20 pm
老闆公司因資金週轉困難,第1次向朋友們每人融資10萬,說明會給回的收入70%作其利潤收入至永遠,除非公司倒閉。那些朋友等同她的合伙人,過了1年,公司生意仍不是太好,先前承諾給朋友的利潤亦不能發放。她的朋友亦耐心等候,因朋友們都大部份收回本錢。老闆知道公司如此經營十分吃力,她目前只是為朋友們打工,因30%只是夠用作公司的營運開支及個人工資。她有意做改革,告知朋友們再融資,又怕朋友不肯,所以同她的朋友們說若每人原意借給3萬,每月給你們1.5萬,為期4個月,餘下的4萬等待公司上軋道後才發放,等同10萬借貸。

1) 若有300個朋友原意借,起不是每月的支出大過收入?
2) 這樣公司起不是更快虧本?不虧本的理據是什麼?
3) 是老闆做到傻左,倒自己米?
3) 今次又是借錢給她的朋友是最大得益者,定還是老闆才是受益人?

回答 (2)

2014-07-06 7:56 am
✔ 最佳答案
『借給3萬,每月給你們1.5萬,為期4個月,餘下的4萬等待公司上軋道後才發放,等同10萬借貸。』
此話何解??借3萬,每月付1.5萬首二月已還清,何來下面的數??
『1) 若有300個朋友(原x)願意借,(起x)豈不是每月的支出大過收入?』
『每人融資10萬,說明會給回的收入70%作其利潤收入至永遠,除非公司倒閉。』
你的中文詞不不達意,我估你的意思是公司營運純利的70%分給借款人。
正常地,本金越大,收入越大,況且指利潤才有得分,不存在支出大過收入。
問2和3和1同。
你說是融資,我看成股份。即係10萬元是七成收益,即公司總資金是14萬3,無收入當然無錢分。
要各人再融資,即加大本金,舉例升至double的28萬6,若各投資者不願再付出,而老闆再另找他人或自己加入所需資金,原投資者的七成收益亦攤薄至三成半。此乃基本計算法。不存在虧本問題。也不存在誰得益大。因是各取所需,一人有才幹做生意,一人有本金。當然錢銀要講清楚點計。唔係你求其up係就算。費事第日朋友反目。


2014-07-17 8:5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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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4-15 15: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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