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工資計算

2014-07-04 6:16 pm
月薪14000元,4月1日入職,剛過了三個月試用期,一年合約,年假7日(合約寫根據勞工法例,問過勞工處會有7日)

按比例計算,我可以有1.8日年假

假設我7月7遞信,last day係8月6日,之前請了兩天假

想問最後的薪金計算方法係點?有沒有需要扣回請了兩天假的薪金?

回答 (3)

2014-07-07 4:09 pm
✔ 最佳答案
如果你4月1日入職,8月6日才離職(你工作了合共4個多月, 不是3個月), 你的有薪年假應有2.33日, 扣除你之前放的2天大假(那0.3天多數都不會計的), 平手打和, 應不會扣你人工, 出糧照出到8月6日
2014-07-05 11:26 pm
因為你先前有請過假,所以公司有權扣起你這兩天假期的工資。
2014-07-04 7:50 pm
要架,你請咗兩日假要扣你兩日工錢,你1.8日假會補放或補錢。


收錄日期: 2021-04-15 15:50:4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0704000051KK0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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