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 道與理是形上的真理 為禮與法提供合理化或理由化的根據 前二者是形上的自然法 後兩者是人定的人間法 後兩者的釐訂 不能違離前者 這正如基督教哲學家阿奎那所說:「每種人間的法律 就只有它從自然衍生出來的那麼多的法律本質 然而如果它有甚麼地方乖離了自然法 它就不再是法律了 僅僅只是顛倒了法律」
試問 有那個宗教比較有排他性(不寬容)?.若有的話 肯定是有人誤把某種組織看成了宗教﹙註1﹚
如同老師與學生之間的教學情況 越小的學生限制應該是越多 但如果一個人到了大學還需要老師一天到晚告訴他 這個不行那個不行的話 那麼要不是教育完全失敗 肯定就是這個學生真的是有問題!
再譬如以前作文課 老師肯定只是要求學生怎麼正確使用毛筆 他絕不會跟你介紹有那些地方的人是用鋼筆在寫作文的
在同一個社會.因內在倫理的不同.而發生價值的衝突。但在不同的社會裡.價值的相對觀.卻足以促進不同民族間的互相了解.減少各自文化偏見.文化偏見往往是引起不同國家之間的爭端的主要動因。中英鴉片戰爭以後.中西的衝突.歷百餘年而未止.其中原因當然是很複雜.但與對方打交道時.依據各自不相同的傳統習俗和價值判斷.顯然是一個主因。十九世紀中葉.由於西方傳教士對中國的習俗缺乏認識.以及中國人也不了解西方教會的習慣.因而引起一連串的教案.部份的原因就是由於中西民族都同樣缺少價值相對的觀點而產生的悲劇。現在這方面是進步多了.但是不能相知的情形依舊不少..像以父權中心的家族背景.去判斷西方老年人的生活.就是一例。為了價值遠景做鋪路的工作.增進彼此知識文化的普同模式故有必要.培養價值相對觀.以加深彼此的相知程度.也同樣重要.以下引用兩段古老哲人莊子的話.他的話頗有助於我們培養這種觀點。
故夫知效一官,行比一鄉, 德合一君,而徵一國者,其自視也亦若此矣。
吾在於天地之間,猶小石小木之在大山也。方存乎見小,又奚以自多!計四海之在天地之間也,不似礨空之在大澤乎?計中國之在海內不似稊米之在太倉乎?
以前人只把它當寓言看.在現代化人類學的光圈探照之下.實不難發現其中蘊藏著一種先知式的智慧
祇空洞的提倡價值相對的觀點是無用的.它不只是一種認知方式.也是行為的一個原則.這種原則在易變的現代社會.急切需要培養.否則很容易因價值取向的差異.而發生難以溝通的情況.就像某些網友以遯世無悶不見是而無悶之姿避世之態而浪費資源甚辜負仁心卻自以為特立獨行。透過教育使這種觀點內化為一種生活的習慣.將有助於人際和社際關係的重建。
智慧最大的敵人是執著 不論是執著於知識 執著於名 執著於利 執著於形體之美 執著於權位 只要一但執著 智慧之門就被自己封閉了。孟子說「大人者 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大人即聖人 聖人乃智慧最高結晶。赤子之心純一無偽 無執著 所以能湧現智慧。世上沒有一個有智慧的人不具有赤子之心的因此單純 善良 富感受驚奇的能力 成為智慧人物共有的特徵。
論真理談學問 應該實行天下一家的大道理 就是說 以赤子之心 對不同意見採取犯而不校的態度 凡是對的 也應該有勇氣說是對的
智慧只有慢慢的發展 並且透過備嘗苦頭的階段 才會獲得
在智慧裡 權威的論證是薄弱的 因為智慧並不繫乎他人供給的文獻 也不繫於講話人的權威 而是所說事象本身的理由 因此智慧接納有理的事象
http://www.youtube.com/watch?v=h2TSx1VB-AI
2014-07-04 16:33:13 補充:
註1
假如我們要列舉宗教的徵別特色 — 也就是說事物如果具有了它們其中之一的話,則那會使得它成為宗教 — 那麼我們或可列出這些:
1、對於超自然存在(神)的信仰。
2、一種神聖的事物與凡俗的事物之區分。
3、針對神聖事物的儀式行為。
4、相信由神頒令的倫範規條。
5、徵別上是宗教的情操,這種情操在聖物面前以及儀式進行當中會被惹起;同時這情操是與神有著關聯的。
6、祈禱及其他與神的交通形式。
7、一種世界觀,也就是對整個世界以及個人在此世界中的地位---包括其全盤意義---的一個圖像。
2014-07-04 16:33:23 補充:
8、基於這種世界觀而來對個人生命所做的幾分全盤組織。
9、基於上述的性徵而結合在一起的一種社會組織。
當一種文化項目展示這些特色到某一顯然的程度,我們可以說它是一理想顯明的宗教例子,諸如羅馬天主教,正統猶太教等等。
2014-07-04 16:36:07 補充:
重要的論點是有了這些特色的許多結合.我們並不確切知道與確切爭論於『宗教』一詞的應用.即使我們已經同意了所有的那些『事實』.假如某事物例釋了那些特色的全部.顯然的那是宗教.假如它沒有或者幾乎沒有,比如棒球.那麼顯然地它也不是宗教.任何人對這些判斷不同意的話.就會因而被說成沒有了解『宗教』這個字詞.可是介於中間的有幾種不同的例子.使得這個語詞的應用成了難題.我們要怎麼去說人文主義與小乘佛教或共產黨呢?這些體系裡.沒有一個是與人格化的神靈有任何關聯..可是比方共產黨.很強烈地顯示著其他的特色.它有精心設計的儀式.它有聖物.(比如列寧的軀體.馬克斯的著作).同時它有確定了世界觀.
2014-07-04 16:36:48 補充:
只是我們不清楚到底要不要稱它為宗教.
此外.如果我們進到上述那種初民社會裡.我們要把它的儀式體制說成那社會的宗教嗎?盡管它與倫理規條分開着.假定這種儀禮體制不牽涉到人格神的信仰呢?一樣地.我們不知要如何作答.即使我們對擺在我們面前的社會有着完全相干的事實.像『宗教』這樣的語詞之獲有意義是由於其應用於某些『模範』例子.像羅馬天主教等等而來.然後再擴大到其他與這些模範例子沒有相差太多的例子上.可是我們却無法說.到底怎樣才算相差太多.
2014-07-04 16:37:19 補充:
我們也得注意不只是多少條件被滿足了問題.因為那些條件彼此輕重不同.依照我們平時使用『宗教』這一語詞的習慣.沒有或幾乎沒有對超自然存在之信仰.比起沒有或幾乎沒有儀禮或是只限制到單一個人之上.前者比後者更有理由讓我們不用『宗教』這個語詞.本來這樣的用法與我們是因為活在較沒有儀禮的文化之中這一事實是相關聯的.事實上『宗教』顯示著兩種混含都有.即令我們有辦法精確地說出為了使某一文化項目成為宗教.它到底應該有那些或有多少個種種的『宗教』的性徵.我們也無法說出.針對某一性徵而言.必須要準準達到甚麼樣的程度.那語詞才應用得上.許多指稱文化事項的語詞具有這樣的雙重混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