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大大們!!
我有一位朋友 他前幾天租了間套房!!
大約內容是這樣的:
房東帶她看了間3F空房!! 跟我朋友說 樓上那間跟這間一樣
所以用3F的展示給他看
並且跟我朋友說 房租彙算他便宜些 因為看他年紀輕輕
並且口頭承諾 房租包含了水 ((電))
於是我朋友就與他簽了房租契約
蛋等到搬屋時才發現 房東所謂的樓上 竟然是頂樓....
而且當初說的包水包電 竟也跳票
改口說 房租算比較低就是為了補你頂樓冷氣用電量
................請問這樣 是否可去警局申告 房東詐欺呢
契約內容我是還沒看 不過一房東這樣狡猾個姓 和我朋友初入社會的傻樣
我想契約內容應該對我朋友沒有任何幫助
有辦法解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