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在香港或英美等地成立基金方式大致相同, 並主要分為兩種方式 :
1, 這方法不一定是以公司的方式成立, 是基金經理與投資者簽訂合約, 委託基金經理全權付責管理, 這種方法大多適用私募基金, 單靠基金經理的人脈找尋投資者, 而不可公開招攬, 即不可以廣告或展覽等形式公開宣傳基金, 一般是一些在投資銀行或大型金融機構工作多年有豐富人脈和經驗的人才選用, 索羅斯就是用這種, 最大好處是稅率較低, 特別是香港並無資產增值稅
2, 以有限公司向商業登記署註冊成立, 這種方式成立的基金可公開宣傳, 更可上市成為ETF, 其結構與一般公司無異, 只是它的業務是投資, 以公司名義報稅, 亦可以公司名義持有資產, 如:物業, 巴菲特是用這一種
不管用那一種方式, 創辦人都要通過HKSI paper 1,6,7,12卷, 以取得資產管理高級從業員的資格 (但如果用方法一的話,好像不用paper 6 也可)
另外也要向香港投資基金公會登記, 如果是以方法二更要得到證監會認可, 其要求可到證監會網頁 :
www.sfc.hk 找尋 "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守則"
除此之外, 在香港每一個基金都必須要有 託管人 (負責監察基金運作及基金的法定持有人,通常是銀行), 信託人(保管基金持有的資產,通常是銀行), 獨立核數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