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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歷朝歷代對掘墳盜墓行為,皆視為大逆不道,要處酷刑的。據《明會典刑律條》:對謀毀山陵(盜墓)的懲罰是相當相當嚴厲的,共謀者要被一塊一塊割肉,即“淩遲”處死,父兄、妻女,甚至連堂兄弟都要遭殃,一塊跟著死,最寬容的也要“流三千里”,罰去荒涼的邊疆服苦役,永不得回原籍。
實際上,先別說盜帝王陵了,就是偷了其祭祀物品,也是“十惡”之行為。漢朝規定“竊盜者刑”、“發墓者誅”;《唐律疏議》規定,“若無故登山陵,亦同入太廟室坐罪。”從中可以看出,連沾了帝王陵的邊,都是不被允許的,一不小心誤入陵區都是要坐大牢的。但自從春秋戰國時期的厚葬風氣開始之後,盜墓就似乎已經無法以法律來抑制了。
毀人宗廟、祠堂、祖墳,似乎十惡不赦,但盜墓者是否均有現世報呢?
曹操和孫殿英都是歷史上有名的盜墓者。歷史上大規模的盜墓行為有明確記載的,最早應該就是三國時期的曹操。史書中稱他在軍中設“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專門研究、執行盜墓,曹操堪稱中國歷史上最專業的盜墓者。憑著盜墓掘來的不義之財,佔著天時地利人和,曹操的兒子曹丕受禪稱帝,始立魏國,終奪得劉家天下。
但曹操晚年深受偏頭痛所苦,據說曹操臨死前看見伏皇后、董貴人、二皇子,並伏完、董承等二十餘人,渾身血污,立於愁雲之內,隱隱聞索命之聲,沒多久曹操就此一命嗚呼了。且曹氏王朝從公元220年至265年只維持了46年,就讓司馬家族竄位,司馬炎當上了西晉的第一任皇帝,結束三國時代。
另一個孫殿英的下場也不太好。抗戰初期孫殿英還率部和日軍激戰,後期的1943年由於感覺站不住腳,他投降了日軍,成為華北偽軍和平救國軍的一支。抗戰結束,孫殿英再度加入國民政府軍隊,參與國共內戰。1947年5月豫北戰役中,孫殿英所部在河南湯陰縣城被解放軍殲滅,本人也被捉住。
由於孫殿英身份特殊,被關押不久於河北省武安縣解放軍戰俘營,待遇還算可以,頓頓有有魚有肉,還給香煙抽,不用幹活。可惜孫殿英一生抽大煙,當時又已經58歲,有著嚴重的吸毒後遺癥,身體情況非常差。一次孫殿英的毒癮突然發作,向解放軍要大煙抽。但解放軍拒絕。孫殿英沒有辦法,只能硬撐,這樣在床上翻滾十幾分鐘以後,突然猝死。這個東陵大盜的一生也就這樣結束了。他雖然曾經盜掘了清東陵價值連城的珍寶,死時身上連一個銅板都沒有。
事實上孫殿英所盜裕陵的主人乾隆本身也是一個盜墓者。乾隆盜墓對像是明“十三陵”,據說僅是為了盜取陵中楠木大柱。史載,乾隆五十至五十二年(公元1785年——1787年),開始對明陵進行一次較大規模的修葺,乾隆就利用這次機會盜墓的,偷梁換柱。說是乾隆因為看上了朱棣長陵祾恩殿的金絲楠木大柱,這才降旨修明陵的,企圖將長陵大殿拆毀。經劉墉(劉羅鍋)、紀曉嵐等人的勸阻,乾隆皇帝才放棄了拆長陵的念頭。但他不死心,仍命人拆毀了永陵的大殿,換下該殿的楠木,用於建設自己裕陵。所以乾隆的裕陵後來遭到孫殿英的盜掘,不知是不是一種報應?
當然曹操和孫殿英晚年的下場是否是因為盜墓所造成的?這誰也無法證實。但我們還是寧願相信善惡到頭終有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無論如何,壞事還是不要做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