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取店面私物
日前因店面暫停營業,請員工來取回個人物品,2男1女計劃性的竊盜其他非個人物品一併偷走,偷走物非店內販售商品,屬於老闆及其它員工的個人物品,價值約新台幣40萬元上下,女方不在場是由電話搖控其中一男她要取走什麼,拿完後便由一男先行帶回家放再過來會合裝沒事,我方多次電話告知要取回皆以不在家為由推拖,實際偷走項目也不老實交待,所以我方要採取法律一途,要怎麼進行呢?有証人即錄影畫面作為証據,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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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5-03 07: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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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0624000016KK06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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