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1. 上禮拜五凌晨4點在台北一間汽車旅館門口被抓10包咖啡
送到派出所的時後 檢驗出咖啡裡成分有搖頭丸跟K
被抓之前 最後一次喝已經超過7天了 那我在派出所被驗尿還驗的到搖頭丸的成分嗎 ?
因為我是要自己吸食的 所以筆錄我也是照這樣說 但我是第一次被抓..
問題2. 想請問有經驗或懂法律的大大
因為家裡不是說有錢 經濟來源也是靠我跟我哥 我有在上班
能不能求法官讓我別進去勒戒 我有聽說另種方式是自己不定時去醫院驗
如果我進去了 家裡經濟真的撐不過去...
上份工作被機器壓到手 手術後右手的中指斷一節(指甲那節)
食指還好 有搶救回來一些 所以只斷一點點 打從這次真的對我打擊很大
我不知道要怎麼發洩 以往都是用喝酒來抒發心情 後面才變成吃藥
可是我吃藥沒有很久也沒有癮 所以不常花錢吃藥 我知道這不是吃藥的理由
也說不上來那感覺 總之每天就是過的很煩很悶 因為受傷失去了最在乎的女友
所以別在說什麼知道家裡沒錢還吃藥什麼的話 請針對我的問題一一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