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內的法定假日,在做滿三個月後有冇得補回及有薪

2014-06-21 1:49 pm
我知好多人問過 但我想問得明確D先同公司理論
大家幫幫忙 吾好亂COPY一堆資料比我

僱傭合約大致如下:
受僱日期:11-03-2014
休息日:輪休及冇薪
假期:僱員可享有按(僱傭條例)定的法定假日
試用期:於入職日期起計算3個月
其他:僱員可根據(僱傭條例)(最低工資條例),(僱員補償條例)OR其他有關條例的條文享有其他權利,利益,保障

現在仍然係呢間做緊,期間有3日係法定假日
5.清明節 (4月5日)
6.勞動節 (5月1日)
7.端午節 (6月2日)

我問同事係咪有得放,佢地答我(試同期內的法定假日吾計,所以冇得放,冇得補)
我除即再問:(我之前返的工,在試用期內 想放試用期內的法定假係可以放的,但就會冇薪 / 過了試用期後,係可以補放試用期內的法定假,同埋會有薪)
但我同事話我吾岩,吾係咁計,

我想問,由入職至現在正係一開始簽過一份僱傭合約,之後冇簽過正式過試用期的約,咁我係咪已經當係過左試用期??
咁我現在可否享有清明,勞動,端午節的有薪假期??? 定係要6月11日後先開始計??

吾該哂大家!

回答 (2)

2014-06-26 2:35 am
✔ 最佳答案
我想知你返左三個月工,係咪淨係放過例假,而並無放過其他既任何假期
如果係既話,咁你公司就好有問題
因為清明勞動端午呢D係「法定假期」,亦即係公司係「必需」要放比員工,否則就已經係違反左法例由於呢三日假係出現係你試用期內,所以係無薪既
黎緊七月一日果日既勞工假,亦係公司「必需」放比你既假日,而由於呢日已經過左試用期,所以呢日係「有薪假期」,公司要比人工你http://www.labour.gov.hk/tc/faq/cap57f_whole.htm
以上呢段勞工處既「問答」已好清楚咁寫明
所有僱員,不論服務年資的長短,均可享有法定假日 至於你之前果三日法定假日,你可以要求公司放返比你,不過呢三日假就會係無薪既

如果你公司依然唔肯放/唔信你講,你叫佢地自己打去勞工處度問清楚先再講,免得誤墮法網
2014-06-21 7:30 pm
過了試用期後是否要再簽正式合約?這屬公司內部行政,僱傭條例沒有規管;

試用期內的有薪法定假期是沒有得補回的;


收錄日期: 2021-04-15 15:50:2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0621000051KK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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