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網路上看到有人貼出精神科藥物及精神病診斷都是假的,所以約十幾年前在三軍總醫院精神科做實驗...我已經清楚跟精神科醫師說我要做實驗,沒想到醫師開一些藥叫我回去吃吃看,一吃就幾乎昏睡一天,只吃過一次我就不吃了...之後第二次跟醫師告知這種情形後,我從此不吃了,只拿藥...第三次以後發現,醫師跟本不聽你說什麼就開藥,之後換其它醫師後幾乎也一樣,幾乎不說話就開之前的藥...看了幾年後,某醫師就開給我一張證明,叫我去健保局,我不知道是什麼,就莫名其妙拿到重大傷病卡...但我知道是做實驗的,所以掛號費五百元都是自行買單,沒用重大傷病卡...當兵也沒去申請免役,因為我是在做實驗,申請了可能會觸犯妨礙兵役罪...順利當兵退伍及工作幾年後,想廢除重大傷病卡,可是醫師說沒辦法,只能兩年都沒去看才能評估...多年後沒去看精神科後,醫師終於開給我精神病痊癒證明,不過拿去健保局申請,健保局並不同意,當我第二次去申請時,她們說申請了以後就可能會怎樣怎樣,我說我不會再去看精神科了,重大傷病卡才真正廢除...由這個實驗後,我終於得到結果:精神病及精神科藥物真的是假的...
我的言論是真的
負所有的責任
網路必留下痕跡
我敢貼出來不怕大家檢驗
三軍總醫院開[精神病痊癒]證明
有留一份正本給醫院
健保局好幾位現場服務人員及台北健保局公文寄給我兩次才准撤銷
也就是好幾人知道了
我猜我是第一位去健保局撤銷精神病重大傷病卡的吧
也可能是第一位精神科醫師開[精神病痊癒]證明的吧
因為去健保局申請撤銷精神病重大傷病卡
健保局也是要好幾個月才核准
撤銷精神病重大傷病卡後
我都沒去看過精神科了
在工作方面還升上經理耶
(我的智商140幾)
另外
我已經廢止重大傷病卡好幾年了
從廢止到現在都沒看過精神科及相關科別
到現在工作都正常
1.你需要自信
2.不用特別在意別人的眼光(你又不是為了別人而活)
3.先喜歡自己(稍為自戀一點點)
4.打扮得話,多參考雜誌(先搞清楚自己適合哪一種的)
5.主動點吧,有先人天生就是有人找,有人就是天生要去找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