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完老人院如何報復?如何令老人院執笠?

2014-06-18 3:31 pm
投訴完老人院如何報復?如何令老人院執笠?

回答 (1)

2014-06-18 9:46 pm
✔ 最佳答案
見你依然未死心.. 對〝老人院〞的控訴,等我再講多 d 比你聽,轉頭在〝回答區〞見。

2014-06-18 13:46:46 補充:
問 1 > 如何令老人院執笠?
答 > 隨着科技進步、醫學昌明,人類愈來愈長壽,本港男女平均壽命超過八十歲,因此對安老院舍服務需求增加 ,所以政府不會輕易令老人院執笠。
《安老院條例》及相關附屬法例
《安老院條例》(香港法例第459章)於1996年6月1日起生效。此條例及其附屬法例-《安老院規例》(香港法例第459A章)及《安老院(上訴委員會)規例》(香港法例第459B章),旨在確保留宿於安老院舍的長者所得的服務達至可接受的水平,滿足他們在體格、情緒和社交方面的需要。社署根據條例及其附屬法例引入發牌制度,規管安老院舍運作。
在香港,所有安老院舍必須獲發安老院牌照才可運作,院舍的服務質素,亦必須符合條例列明的最低法定標準,涵蓋範疇包括面積、人手、結構、防火設備、安老院位置、設計、供暖、照明、通風、住客紀錄保存等。
社署署長會根據下列準則決定是否向申請人發出牌照,以確保安老院舍所提供的服務達至合理水平,保障留宿長者的福祉:

1.申請人及安老院舍的員工是否壯健,以經營、管理或任職於安老院舍

2.安老院舍所在的樓宇,其出入口、設計、建築、面積、類型、員工和設備是否適合安老院舍在內經營

3.用作安老院舍的處所,其設計、結構、防火、衛生設施、安全性相關的所有要求,是否符合《建築物條例》(香港法例第123章)第38條列明的條件
如安老院舍未能符合上述要求,社署署長可吊銷或暫時撤銷牌照,甚至拒絕續牌。社署獲賦權巡查安老院舍,以進行監管,如發現院舍違規或出現任何危險/潛在危險,可要求院舍採取補救措施,或下令停止營業。

問 2 > 投訴完老人院如何報復?
答 > 就算比你成功報復咁又點 ?!? 令院舍吊銷牌照又如何 ?!?

院舍可換持牌人繼續營業,而營運問題依然存在,這叫做.. 惡性循環。 唯有.. 選擇轉院好過。
講真故事時間 :

我曾見過某間老人院的早餐只得一碗白稀粥,晚餐只得 3 - 4 條疏菜、少量肉、一碗湯 & 一碗白飯仔,如院友吃得不夠飽都不能再添多少少,於是這名〝餓鬼院友〞通知院長,想每次都吃多一份餐,起初真的有給多一些份量,但後來又回復原狀,到最後.. 他選擇轉院,現在吃得飽飽的。
我又見過環境好臭、好擠迫、好焗熱.. 氣溫達 30 幾度不開冷氣的老人院,廁所好濕滑 & 臭氧,根本不適合養病 & 住,我去到就即刻掉頭走,真係.. 聞到都反肚想嘔。
以前.. 我以為老人院真的可安心 & 舒適咁.. 安享晚年,但事實並非如此。
我現在才領略到.. 點解好多老人家都咁抗拒入住。
以我所知.. 有部份國家是沒有老人院的,全都是由自己在家照顧親人。
愛惜你的家人.. 如家裡環境 & 經濟許可,真的寧願在家請工人 / 自己照顧他們。

收錄日期: 2021-04-11 20:46:1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0618000051KK0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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