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覆診補鐘問題

2014-06-17 12:22 pm
各位:

我在20/6/2014到政府醫院覆診,我通知上司後她已要求我影印約期紙給她看作證明,當她看到覆診時間是上午11:30,便叫我要補回上午9:00 - 10:00的上班時間,原因是我不需要用這麼多的時間去醫院 (註:我的上班時間是上午9:00 - 下午1:00及下午2:00 - 5:00),睇完醫生要立即返工,她說要對得住公司。

我想請問我是否一定要補回上午9:00 - 10:00的一小時上班時間呢?謝謝解答。

回答 (2)

2014-06-17 6:40 pm
✔ 最佳答案
出示約期紙和要否補鐘問題,純屬公司內部行政,僱傭條例是沒有相關規管的;

若辦公時間外出,公司要求出示約期紙或應診證明書,也屬合情合理;

2014-06-17 6:45 pm
你用個「她」字就知道係毒材,你最好照做,否則冇前途,下次搵工知道係女主管就要耍手。

收錄日期: 2021-04-15 15:48:0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0617000051KK0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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