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低收入戶打工報所得稅

2014-06-18 1:00 am
我家裡的狀況是低收入戶
家中含我4個人
父親有輕度殘障行動不方便,有領殘障手冊
母親打零工,無勞健保和報所得,就類似手工類的
哥哥跟我一樣讀大學日間部,過沒多久就畢業,但還要繼續讀
問題就是我現在要去"暑期"打工的公司說要保勞健保,還有會報所得
所以想請問我如果打完這2個月的工低收入戶的資格會不會被撤銷呢?
我有去找過資料
它寫說103年每人每月不能超過10869元
然後用10869*4(家中人數)=43476
所以全家收入每月不能超過43476元
然後媽媽好像要以有工作能力(20歲以上60歲以下)未就業~~~~以基本工資19047核定工作收入
然後43476-19047=24429元
所以我打工一個月的薪水不能超過24429元嗎?
如果以父親跟哥哥的收入都是0的狀況話
如果超過24429元的話低收資格就會被撤銷嗎?

請有過經驗的人和相關工作的人來幫忙我回答問題
感謝您!!

回答 (3)

2014-06-23 12:58 am
✔ 最佳答案
補助條件
一、需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本市市民。
二、家庭總收入未超過全家最低生活費1.5倍(103年度每人每月不得超過17,835元)。
三、動產(含存款、有價值劵及其他投資)額度:全家人口4口以內(含4口)之家庭,存款本金不超過新台幣45萬元整 ;逾4口者,每增加1口增加11.25萬元。
四、不動產:全家人口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不超過新台幣480萬元。補助項目
一、未滿18歲兒童及少年全民健保應自付保險費全額補助。
二、18歲以上民眾全民健保應自付保險費補助50% 。
三、就讀國內高中(職)以上就學學雜費減免30%。
當笨金魚愛上泥鰍
2014-09-23 10:09 pm
瞭解一次、多一次的保障。尋找八大行業工作。必須謹慎小心一點。
小巴常說:保險跟冒險只差一個字,意義卻是大不同!
一通電話、一次詢問。都是為自己的著想。

雅虎搜尋:【*****酒店上班這檔事】
不知你所在縣市.雖條件金額各有些差異但大同小異
以 .家庭總收入分配全家人口平均每人每月低於最低生活費計算方式
舉新北市及台中市為例
https://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4062009566


收錄日期: 2021-05-04 01:12:4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0617000016KK0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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