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2/9有要事, 需以21/9為最後上班日, 那是否需於21/8或22/8呈信辭職?
另外, 我本來每年有14日大假, 在這工作了2年, 應有28日, 但我暫時只放了10日, 那餘下的18日是否可以工資計算給我? 或可以一個月通知期扣除?
謝謝!
收錄日期: 2021-04-15 15: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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