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16個小時,做一天休一天,這樣的工時是否違法?

2014-06-13 1:39 am
幾天前去應徵一個工作,老闆娘說很輕鬆,就只是打打電腦接接電話,但是時間是早上八點到晚上12點,看到我吃驚的表情,她又趕緊說,但是做一天後,隔天就休假,等於是平均一天的工時只有八小時,月薪是23K.
我算一算,這樣等於一個月的工時是240小時,也等於每天8小時,全月無休.雖然老闆娘說工作量不大,只是要成天守在公司,不能離開.
我想請問,各位大大又能否接受工時超長,但做一天休一天的工作?這樣的規定有沒有違反勞基法?

回答 (2)

2014-06-22 8:27 am
✔ 最佳答案
以我而言,我不愛刻板的朝九晚五的工作,即使有週休二日也一樣.所以做一天休一天聽起來好像還比較有意思.
說老實話,現在很多老闆根本把勞基法不當一回事,超多上班族都過著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的非人生活,一個月的工時根本就超過240小時,換算時薪可能比你去應徵的那個工作還不如,至少你去應徵的那個老闆娘還算誠實呢.
我想,那個工作之所以薪水不高,是因為很涼吧.要你成天守在公司,不能離開,這有可能是因為公司需要人留守,那也就意謂著,上班時間全公司有可能只有你一人,那你就享有充分的自由,可做自己想做的事.
但為了表示尊重公司起見,你不妨先問問老闆娘,可不可以在沒事時看自己的書?如果可以,那倒不妨接受這個時間很長卻很閒的工作.
2014-06-15 4:31 pm
這根本不要去理會是否有違勞基法(實際上~~有),每天工作16小時23K,這種工作還要做嗎???

現在保全業都降到每天工時十小時(本12小時),超過部分均列入加班費,但加班時間限2小時.


收錄日期: 2021-05-01 19: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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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0612000015KK06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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