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語譯!!!《折獄龜鑑》

2014-06-09 5:33 am
蔣常留嫗 韓思彥一事附
唐貞觀中,衛州版橋店主張逖妻歸寧。有魏州三衛楊正等三人投店宿,五更早發。是夜,有人取其刀殺逖,卻納鞘中,正等不覺。至曉,店人追及,刀血狼籍,收禁考掠,遂自誣服。太宗疑之,差禦史蔣常覆推。常至,追店人十五以上皆集,人數不足,因俱放散,獨留一嫗年八十餘,晚乃令出,密遣獄典覘之,曰:「有人共語,即記姓名。」果有一人問嫗:「使人作何推勘?」前後三日,並是此人。捕獲詰問,具服:與逖妻奸殺逖,有實跡。正等乃釋。

袁滋稱金
唐李勉,鎮鳳翔。有屬邑耕夫,得馬蹄金一甕,送縣。為令者慮公藏主守不謹,而置之私室。翌日,開視之,則皆土塊耳。以狀聞府,遣掾案之,不能自明,誣服換金。初云「藏之糞壤,被人竊去」,後云「投之水中,失其所在」。雖未窮易用之所,而皆以為換金無疑。府中宴集,語及此事,咸共嗟歎。時袁滋在幕府,獨疑其枉,勉乃移獄就府,俾滋鞫之。滋閱甕間,得二百五十餘塊。詰其初獲者,則二人以巨竹舁至縣。乃於列肆索金,依塊形狀,鎔寫校量。始秤其半,已及三百斤,計其大數,非二人以竹擔可舉,即是在路之時,金已化為土矣。令乃獲雪。舊出康駢劇談錄。

柳慶問飲
後周柳慶,初仕後魏,為雍州別駕。有賈人持金二十斤,詣京師交易,寄人居止。每欲出行,常自執管鑰。無何,緘閉不異而並失之。謂是主人所竊。郡縣訊問,主人遂自誣服。慶聞而疑之,乃召問賈人曰:「卿鑰常置何處?」對曰:「常自帶之。」慶曰:「頗與人同宿乎?」曰:「無。」曰:「與同飲乎?」曰:「向者曾與一沙門再度酣宴,醉而晝寢。」慶曰:「主人特以痛自誣,非盜也。彼沙門乃真盜耳。」即遣吏逮捕沙門,乃懷金逃匿。後捕得,盡獲所失之金。

司馬悅視鞘
後魏司馬悅,為豫州刺史。有上蔡董毛奴,齎錢五千,死於道路。或疑張堤行劫,又於堤家得錢五千。堤懼楚掠,自誣言殺。悅疑不實,引毛奴兄靈之問曰:「殺人取錢,當時狼狽,應有所遺,曾得何物?」答曰:「得一刀鞘。」悅取刀鞘視之,曰:「此非里巷所為也。」乃召州內刀匠示之。有郭門者,言此刀鞘其手所作,去歲賣與鄰人董及祖。悅收及祖,詰之,具服。靈之又於及祖身上認得毛奴所服皂襦,遂釋張堤。

回答 (2)

2014-06-09 11:13 pm
✔ 最佳答案
蔣常留嫗 韓思彥一事附唐朝貞觀年間,衛州版橋店主人張逖之妻回娘家省親。這時有魏州的三個衛兵楊正等三人前來店中投宿,次日五更便乘早出發趕路。就在那天夜裡,有人拿了他們的刀殺死了張逖,然後又把刀插回鞘中,楊正等人沒有察覺。到天亮時,店裡的人追上了他們,看到刀上沾滿了血跡,把他們送官收監。經過拷打審問,他們便被迫承認了殺人之罪。唐太宗覺得可疑,派遣御史蔣常去複查。蔣常到後,傳召店裡十五歲以上的人都來集合,因為人數不足,又都放了回去,只留下了一個八十多歲的老婦人,直到晚上才讓她回去,同時暗中派遣獄吏隨後監視她,說: 「發現有人和她談話,就記下姓名。」果真有一個人問老婦人: 「御史查問了些什麼?」前後三天,都是此人來問。於是便將他逮捕審問。他全部招認了與張逖之妻通姦,殺害張逖的罪行,經查事實確鑿,楊正等人才獲得釋放。 袁滋稱金唐朝人李勉鎮守鳳翔府時,所轄的城邑中,有一個農夫在耕田時挖到一甕馬蹄形黃金,就送到縣府去。知縣擔心公庫的防守不夠嚴密,因而放在自己家裡,隔夜打開一看,都是土塊。此事向鳳翔府報告。知縣無法為自己辨白,只有承認將黃金掉包的罪名,雖然供詞都有了,但無疑黃金被換了。有的黃金藏在糞壤裡,之後被人偷去。有的黃金被投入水中,失去了黃金所在。(因而將此案報告李勉) 李勉在宴席上談到這件事,大家都很驚異。那時候袁滋亦在幕府上,袁滋懷疑這件事是冤枉的。李勉將此案的資料證物調到鳳翔府,將這個案子移袁滋府中審理。袁滋檢查收藏壇子的房間,得到了二百五十多個金子形狀的土塊。袁滋問最初挖到金子的人,認定這些土塊的形狀和數量同原來的金子一樣。於是袁滋從市場上的各個商店裡借來金子,熔化鑄成土塊一樣大小的金塊。鑄造完成以後,只秤了其中的一半金子,就已經是三百斤了。訊問挑擔子的人,是兩個農夫用竹擔抬到縣府的,計算金子的全部數量,不是兩個人所能抬得動的,表示在路上的時候,金子就已經被換成土塊了,最後知縣獲判無罪,洗清冤枉。 柳慶問飲後周有一個人名叫柳慶,起初在後魏做官,充任雍州別駕。有名商人帶了二十斤黃金到京城做買賣,寄住在一家客棧中。商人每次出門總是隨身攜帶寶箱的鑰匙。不知道為什麼,房間緊閉如常金錢卻全部消失。他認為是客棧老闆所偷。官府詢問他,客棧老闆禁不住嚴刑拷問就無辜負罪。柳慶聽到這個消息後卻表示懷疑,詢問商人平日鑰匙放置何處,商人答: 「經常自己帶著。」又問:「你可曾同別人一同住宿過嗎?」答: 「不曾。」「曾與人一起喝酒嗎?」答:「前一陣曾與一位僧人痛飲過兩次,醉得大白天就睡著了。」柳慶說:「房主人只是因為刑訊痛苦才被迫認罪的,那個僧人才是真正的小偷。」於是立即派人追捕。出家人在偷得黃金後,雖然立即逃逸,但是仍被柳慶捕獲,尋回所丟失的黃金。 司馬悅視鞘後魏期間,司馬悅被任為與州刺史。當時汝南上蔡地方有個叫董毛奴的人,帶著五千錢死在大路上,郡縣的地方官懷疑是一個叫張堤的人殺害的,並且在張堤家搜出五千錢。張堤害怕嚴刑拷打,就招認自己是兇手。案件送到州里後,司馬悅察言觀色,懷疑張堤說的不是真話。又把董毛奴的哥哥董靈之叫來,「殺人搶錢,當時一定會是慌慌張張的,應當有什麼東西遺失在路上,你撿到了沒有?」靈之回答:「撿到了一個刀鞘。」於是司馬悅叫他拿來刀鞘,取過來觀看,說:「這刀鞘不是一般人做得出的。」於是召集州內所有的刀匠來觀看這把刀鞘。有一個姓郭的刀匠說,這把刀鞘是他親手做的,去年賣給了鄰人董及祖。司馬悅拘押了董及祖,審問他,就承認了。靈之還證實毛奴死前所穿的一件黑色短襖,穿在及祖身上,於是司馬悅就釋放了張堤。
參考: 網上+自己知識
2014-06-11 7:39 pm
《折獄龜鑒補》是清人胡文炳編輯的一部歷代案例彙編,是繼宋代鄭克《折獄龜鑒》之後,一部較為全面的案例彙編本,它廣為搜輯,從古代典籍中勾稽出頗有研究價值的判例,是了解和研究中國古代司法實際的重要參考資料。然而這部案例彙編目前僅存光緒四年刻本,至今未經整理,難得於讀者一見。市教委社科項目《〈折獄龜鑒〉補譯注》正是系統全面地對這一古代案例彙編加以標點和語譯。除注釋、翻譯原文之外,該課題還對原書所引資料作了重要的校正,糾正了原書的許多錯訛和脫漏。為讀者提供了一個完善的讀本。同時,該課題還對原書每則案例內容作了簡要的評述,指出古代司法中的某些顯著特點,為今天的法制建設提供借鑒。對於我們了解和研究中國古代社會法律以及法律文化也具有很高的學術價值和指導意義。


收錄日期: 2021-04-15 15: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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