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伴隨著「唐山過臺灣」,漢人也將傳統中國社會所有的特質移植到臺灣,移民本就具有奮鬥進取、冒險犯難、勇敢打拚的特質,因此造成清治時代臺灣民變頻仍社會衝突不斷的現象。「民變頻仍」也充分顯示出長久以來臺灣社會一直是處在一種不安定的狀態,其主要導因於:公權力無法伸張,因此民眾必須自力救濟,臺灣社會都是被外來政權所統治,且政權的更迭頻仍,政府無法滿足當地住民的需求,以及島內不同族群必須經常面對激烈的生存競爭,這都是臺灣社會動亂多的原因。
清領臺灣初期,因政治制度尚未完備,加上地方機構員額不足,政府的控制力弱。而清代三年一調的任官制度,也使得來臺官吏多半無心治臺 。此外, 清代任官辦法規定迴避本籍,來臺官吏多半不懂閩南話、客家話等臺灣語言,而須仰賴地方上的胥吏,以致讓胥吏與差役有不當需索、中飽私囊的機會,往往造成社會不安並引發民怨。
清代臺灣政府機制並未有效運作,可從初期多數地方官都駐在府城 (今 臺南 ),而未赴縣治上任看出端倪。因此在清領前期,臺灣 爆發不少抗官事件。所謂「抗官」,是指人民以武裝力量反抗官府的官民衝突事件,又有「民變」或「豎旗」之稱。當時 臺灣吏治腐敗,駐台班兵無力鞏固統治秩序,以及社會結構不穩定,是造成臺灣抗官事件頻繁的主因。
牡丹社事件的開始其實只是日本覬覦台灣這片土地,故意擴大為保民意舉的國際外交事件,並出兵攻打台灣,也正巧是台灣未來命運的轉捩點。歷史告訴我們,牡丹社原住民與琉球人之間因文化誤會產生而誤殺琉球人,當日本假借牡丹社事件來向滿清抗議時,滿清卻說「生番係我化外之民,問罪與否,聽憑貴國辦理。」由於最後這段話,日本抓到把柄,決定出兵台灣,也是牡丹社事件最後關鍵的一句話。
而後滿清與日本訂的和約中,也說日本此行為是一項「保民義舉」,前不保護台灣人民權益,後認定日本侵略台灣為合理的做法,完全沒有站在台灣人民的立場捍衛台灣人民的權益。以中國的角度來看,牡丹社事件的日本並不是軍國侵略者。只有以台灣人民的角度來看,牡丹社事件的日本才是侵略者,只不過有一個很重要的重點,那就是滿清也是侵略者。滿清和日本都一樣要侵略台灣人民的土地,當時滿清對台灣的擁有權只有到台灣西邊和北邊,東南邊對滿清而言,是不隸屬滿清的,常被稱為後山。直到牡丹社事件引發日本侵略台灣的東南半邊,滿清才跟著日本的侵略行動,向後山進行侵略。在日本侵略行動後,台灣原住民精疲力竭膽戰心驚時,滿清才收割侵略成果,美名為「開山撫番」。
琉球人作為清朝屬國的國民遇難,清政府給予了救助及保護、撫恤,琉球方面也表示滿意,並於事後發諮文謝恩。這本是一起普通的海難事件。中國藩屬國的琉球人在中國領土臺灣遇難,地方政府亦予以積極的救助與處理,這件事純屬中國內部事務,與日本沒有任何關係。但在已經將吞併琉球、侵佔臺灣列入議程的日本人看來,這卻為其提供了一個以為琉球人討取公道為名、插手琉球事務、借機吞併琉球、侵佔臺灣的絕好藉口。
在吞併琉球的過程中,日本明治政府非常巧妙地實施了兩手策略。一方面,日本通過強制冊封琉球藩王而製造“保護屬民”出兵侵略臺灣的藉口。琉球是清朝的屬國,與日本雖然有實質上的經貿往來,但沒有政治上的從屬關係。另一方面,日本外務省官員則通過引出清朝官員將臺灣生番視為“化外之民”的言論以作為出兵侵略臺灣的依據。因此日本雖然用武力吞併琉球,並進行了70餘年的殖民統治,但並沒有獲得琉球的合法主權。
此也成為美國在二戰後代表盟軍接管日本,將日本吞併琉球後設立的沖繩縣及後來被劃歸鹿兒島縣的奄美群島從日本切割出來進行軍政統治的理由。美國1971年將沖繩移交給日本的“沖繩移交協議”中也聲明,美國移交的是治權而非主權。所以,至今日本仍不擁有對沖繩的合法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