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證信函的寫法

2014-06-06 7:29 pm
我想請問一下存證信函的內容該如何填寫~我完全不懂該如何寫~還是有人能將格式打上來教導一下~感激不盡
更新1:

我用的是亞太電信,手機是HTC Desirs VC T328d,在今年5月手機故障,所以請基隆七堵亞太電信門市將手機送修,一星期後,門市小姐回電告知,液晶損壞,修理要4490元,感覺費用太高,我請門市通知將手機送回 電話掛斷後,我立刻請亞太客服通知維修點工程師與我聯絡 幾天後我與亞太客服聯絡,客服請我等候回電,客服中心回電告知,維修部門報價2900元,七堵亞太電信門市承認虛報價格,目的是希望我購買新機,我到門市詢問為何沒照實告知維修費用,並要求對方道歉,門市一位趙小姐回答,虛報價格的用意只是希望我購買新機,如果我不高興就去法院提告,他們沒錯也拒絕道歉 我想知道,像這種情形我該怎麼做,

回答 (7)

✔ 最佳答案
存證信函的寫法 我想請問一下存證信函的內容該如何填寫~我完全不懂該如何寫~還是有人能將格式打上來教導一下~感激不盡

其實寫存證信函的意義.在於發函人(你)在通知收函人.一些事實及限定回復.的一種通知證明而已.
所以簡單說:你只要對收函者通知1.說明你要說的話2.他應該怎麼做.3.再限期(7~X日內)內回覆.否則將依XXX方式提出解決.
格式在各大郵局都有
郵局存證信函用紙 郵 局存證信函第 號 一、 寄件人姓名: 詳細地址: 二、 收件人 姓名: 詳細地址: 三、 副 本收件人姓名:該關係人 詳細地址: (本欄姓名、地址不敷填寫時,請另紙聯記)主旨: 通知。說明: 事宜。詳細內容: ,請於函到七日內惠覆,逾期 將依 訴請法院訴訟並另收取本次訴訟費用總金額之年息10%計算。

一、存證信函需送交郵局辦理證明手續後始有效,自交寄之日起由郵局保存之副本,於三年期滿後銷燬之。二、在  頁  行第   格下塗改增刪  字 印(如有修改應填註本欄並蓋用寄件人印章,但塗改增刪)每頁至多不得逾二十字。三、 每件一式三份,用不脫色筆或打字機複寫,或書寫後複印、影印,每格限書一字,色澤明顯、字跡端正。希望能幫到你!!盼勿刪題~如非所需答案或請預先告知當自行刪除~~謝謝!
*秋森~


2014-07-03 18:08:56 補充:
其實寫存證信函的意義.在於發函人(你)在通知收函人.一些事實及限定回復.的一種通知證明而已.
所以簡單說:你只要對收函者通知1.說明你要說的話2.他應該怎麼做.3.再限期(7~X日內)內回覆.否則將依XXX方式提出解決.
格式在各大郵局都有
郵局存證信函用紙
郵 局存證信函第 號
一、 寄件人姓名:
詳細地址:
二、 收件人 姓名:
詳細地址:
三、 副 本收件人姓名:該關係人
詳細地址:
(本欄姓名、地址不敷填寫時,請另紙聯記)
參考: 秋森~+自己經驗
2014-06-18 5:42 pm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http://candy5660601.pixnet.net/blog
2014-06-13 7: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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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1 10:52 pm
修理要4490元,感覺費用太高,我請門市通知將手機送回
電話掛斷後,我立刻請亞太客服通知維修點工程師與我聯絡
幾天後我與亞太客服聯絡,客服請我等候回電,客服中心回電告知,維修部門報價2900元,
<<<<他為什麼不能報4490? 他為什麼只能報2900? 除非 他有義務 免費幫你送修 否則的劃 他賺差價 有什麼不對?

你不想讓店家賺差價 自己送到維修點去阿
2014-06-09 12:42 pm
版主您好:

看了你的內容,提供方法給你,幫你討回公道。
再者,豈能姑息這種欺騙消費者的做法,
依他們這種做法,或許之前,不知有多少消費者受騙,
不教訓他們,則往後還會有如你一樣的受害者。

不知版主手中掌握多少證據?畢竟,訴諸法律,
在法庭上證據相當重要。(比如,消費明細、錄影、錄音…等等)
倘若沒有,就要蒐證(這方面,去謹慎取得)
倘若有充足證據,就展開行動:

【刑事部分】
按『1、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2、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3、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為(詐欺取財、得利罪),刑法第339條定有明文。
刑事部分,要提出告訴很簡單,請你帶著身分證,到就近警察局或派出所的
值班台,向警察報案,堅持提出告訴。警察受理,做完筆錄,記得要索取報案專用三聯單,才算真正完成報案。
對方會收到警方(約談通知書),或直接到他門市通知他,或打電話通知他,請他到案說明。
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
(刑事訴訟法第71-1條第1項參照)
警方可請他到案說明,或直接移送地檢署偵辦,
大約15至20天你們雙方會收到(地檢署傳票),傳票上會有偵查庭開庭日期,
你到庭後,將證物(備份)呈上檢察官(記得自己要留正本),並說明案發經過。
偵查後,至於對方是否會被起訴,係檢察官自會判斷。我不予斷論。

【民事部分】
民事部分可與刑事部分可同步進行。
刑事部分稱為(告訴);民事部分稱為(起訴),
要起訴對方,就要具狀向當地的地方法院民事庭遞狀,
(如需要,我可幫你撰狀)
民事起訴部分就是要對方賠償你。

按民法第184條第1項明文: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為侵權行為。

次按同法第148條第2項明文:
『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誠實信用原則。

何謂【誠實信用原則】?
誠實信用原則就是斟酌每個事件的特別情形,確實衡量雙方當事人彼此的利益,
務使雙方當事人在法律關係上有公平妥當的法律原則。
誠實信用原則的適用即是正義觀念的具體化,私人交易行為由每一個人自由交易
的原則,在作成交易的場合,雙方彼此要有互相信賴的關係為重要的前提。
此種信賴關係就是誠實信用原則,基於這個原則的交易行為,雙方當事人不能違反彼此的信賴關係。
此原則,不但在契約的履行適用,在其他法律行為的場合也適用。
誠實信用原則在民法,甚至全部法律領域之最高指導原則。

所以,對方很顯然違反誠實信用原則。
因此,民法這部分可以主張對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侵害你的權利。

【消費者保護法】
這也是解決方示之一,比較偏向調解,調解不成還是一樣走法院。
第43條(申訴之處理期限)
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時,消費者得向企業經營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申訴。
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之申訴,應於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之。
消費者依第一項申訴,未獲妥適處理時,得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申訴。
第44條(申訴調解)
消費者依前條申訴未能獲得妥適處理時,得向直轄市或縣(市)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訴諸媒體】
當今,智慧型手機當道,而故障率很高,
然而,眾多使用者都有送修經驗,
而版主遭遇之事,想必會引發社會大眾關切。
藉由媒體的揭發,威力可想而知。
必會重挫企業形象。
這個部分,也可等官司定讞再來揭發,也不遲。

至於版主所提的存證信函,我的建議是不必了,
存證信函只不過是種通知對方履行義務的書信,
你寄給他,他會當廢紙處理。
倘若,你堅持非寄不可,建議寄給總公司,而非寄給他。

為什麼呢?
因為,依據民法第188條第1項前段明文規定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也就是,那位姑娘與他的公司,對於你的損害負連帶賠償責任;
姑娘不賠,公司還是要賠給你,然後公司再向這位姑娘求償。

以上,希對你有幫助。
參考: 刑法、民法、消費者保護法
2014-06-07 1:28 am
首先 應該先去郵局下載存證信函的格式吧!

https://www.post.gov.tw/post/internet/down/index.html
2014-06-06 7:40 pm
我想請問一下存證信函的內容該如何填寫~我完全不懂該如何寫


版大必需將事情交待清楚 ,網友才能建議


否則不知道內容要寫什麼?

收錄日期: 2021-05-04 01:09:5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0606000010KK04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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