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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区是香港十八区的其中一区,位于新界东部,范围包括大埔、大埔滘、汀角、船湾、林村谷,及它的外飞地为赤门海峡两岸的西贡半岛北部(西贡北)。它的总面积约为148平方公里,是香港第二大行政区域。大埔区人口主要聚居于六大出租公共屋邨和租者置其屋计划屋邨,以及太和站附近的大埔旧墟和大埔墟站附近的大埔新墟的私人屋苑,也有不少居民散居于区内133条大小村落。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确认大埔为安全社区,是全球第90个安全社区[1],也是香港第3个安全社区。大埔古称“大步”,直至清朝光绪年间才称为“大埔”。大埔在中国史籍中的记载可以上溯至五代的南汉,大宝六年(963年),后主刘鋹招募 3,000 人于“大步海”(即吐露港)采集珍珠,并设置“媚川都”。直至康熙三十五年(1695年)因长期采集网罗净尽,才明诏罢采,大埔的采珠业自此式微。中国南方的氏族如大埔头的邓氏、泰亨的文氏、林村乡的钟氏等自宋朝开始迁到大埔定居。清朝康熙元年(1662年)实行迁界,使大埔区顿成荒域。康熙八年(1669年)批准复界,为恢复经济,朝廷鼓励外地人士入迁垦荒,其中以由江西、福建、惠州、潮州、嘉应等地迁入的客家人最多,建立围屋聚族而居。明朝万历年间,龙跃头邓氏分支至大埔林村河以北一带,在今日天后庙后的汀角路建立“孝子邓师孟祠”纪念孝子邓师孟,于康熙十一年 (1672年)向新安知县申请建墟,在已圮毁的“孝子邓师孟祠”原址建立“大步墟”。泰亨村文氏于1892年联合附近七个非邓氏的村落,组成“大埔七约”(泰亨约、林村约、翕和约、集和约、樟树滩约、汀角约、粉岭约),于大步墟隔河另设“太和市”(即现富善街一带),在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修建广福桥联结太和市和林村河北岸的大步墟。英国租借新界以后,在1913年于太和市兴建大埔墟火车站,太和市逐渐取代大埔墟的地位,所以太和市后来被称为大埔墟,而原来的大埔墟(大步墟)则改称为“大埔旧墟”。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清廷与英国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翌年4月,英国军舰驶入大埔海登陆,举行接管新界的升旗仪式,由于大埔为新界的中心地区,英国人以此作为新界的行政中心,设立理民府、警察总部及乡议局。位于大埔区的北约理民府管理的地域包括了今日的大埔区、北区、元朗区、屯门区及沙田区,但不包括九龙水塘以西的地域及西贡北(当时属南约)。1948年,元朗区从北约分裂出来;到后来1970年代,沙田区在政府发展沙田新市镇之时自立成为单独一区;最后是北区于1980年独立成区。根据香港行政区划,大埔区也包括西贡北,以及靠近深圳大鹏半岛的东平洲。大埔:大埔滘、大埔墟、大埔市、太和、林村、汀角、大尾笃、船湾西贡北:北潭坳、黄石码头、海下湾、十四乡、泥涌、塔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