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問過移民局,他們不承認DNA檢測! 他們說唯一可以就是取得我哥及我媽的關係證明,才能跟我哥拉上關係...有人能幫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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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陸的親人已經找到爸媽在大陸的結婚證書也找了政府部門寫了證明我哥是我媽所生等..,準備拿去公證...但有些問題不知道怎麼處理... 我媽,爸都是大陸出生結婚,哥是大陸出生..但全家已經定居香港超過四十年...而我是在香港出生...但現在在台灣拿著工作居留證...以下問題... 1, 我要辦兄弟依親的話...是用大陸方式還是香港方式? 2, 因證明文件都是大陸...是否要大陸的公證處發副本到海基會? 正本再寄到台灣給我去申辦? 3, 請大概講一下我現在的處境..應該怎麼去辦理... (別給我移民局的網址及內容..我也看了上百次了,請提供有相關實際經驗的分享)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