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寛敞戶」的問題

2014-05-21 7:07 pm
因兒子結婚,如果本人與女兒居住一個47平方公尺的單位,本人,52歲,女兒27歲,
房署會否要求本人調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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蝦米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因兒子結婚,如果本人與女兒居住一個47平方公尺的單位,本人,52歲,女兒27歲,房署會否要求本人調遷?

答:你的情況機會當然有,但是否一定則未必,要視乎房署有否切實執行政策!

房署目前要優先處理的超級寬敞戶個案,標準是人均面積超逾三十五平方米,未來將會收緊至三十二平方米!但以你的情況論亦祇是人均面積二十三點五平方米!

當然仍屬寬敞戶有機會被要求調遷,但並非房署要優先處理的類別!
參考: cecimak 的個人意見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2014-05-21 7:24 pm
一定會;

戶主未滿60歲屬「優先處理寬敝戶」,可獲3次原邨或原區調遷機會,如無理拒絕所有3次編配,會被終止租約;

收錄日期: 2021-04-13 22:27:0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0521000051KK0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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