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您好:
您少了很多關鍵字語,所以我先判斷一下你們扮演的身分
我有看到您寫好友女兒是被保險人,好友是受益人
因為是用您的銀行帳戶辦理轉帳,通常授權轉帳的只限定為要保人、要被保險人直系親屬、第一受益人這三種
那我推測您應該是要保人
而保單係屬於要保人之「財產權」
只有要保人才有對保單的處分權要保人的權力包括了解約、借款、或其他變更契約及受益人(需被保險人簽名同意)
而被保險人則只享有被保障的權益以及同意要保人契約變更或受益人變更
受益人則只有要被保險人死亡時才會出現保險金請求權,除此之外對保單沒有任何處分權力
以上這樣可以看的出來
只要您是要保人~保單要借款一定是由您簽名才可辦理
根本不用擔心被保險人、受益人會挪用的問題
但我比較好奇的是...您與好友的女兒並無「保險利益」,當初是怎麼核保的...
唯一要注意的是好友的女兒可以向保險公司聲明她與您無保險利益,就會辦理解約(解約金給您)
以上資訊提供給您
希望對您有幫助
2014-05-23 17:15:17 補充:
您沒有被保險人資格,而您是用匯款至朋友女兒的帳戶扣款?
那這是您跟保戶的債權行為,跟保險公司無關
今天保戶若跟保險公司辦理解約或保單貸款,您也無法對抗
保險法對於要保人、被保險人身分已有明確的規定
保險法第14條「要保人對於財產上之現有利益,或因財產上之現有利益而生之期待利益,
有保險利益。」
保險法第16條「要保人對於左列各人之生命或身體,有保險利益。
一、本人或其家屬。
二、生活費或教育費所仰給之人。
三、債務人。
四、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之人。」
保險法第17條「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於保險標的物無保險利益者,保險契約失其效力。」
2014-05-23 17:17:55 補充:
因此要幫朋友投保,要麼他是你的債務人,要嘛他是你的財產管理人(例如你是股東,他是公司負責人等)
若無均循上列規定,保險契約無效
但受益人並無限制,要誰當受益人皆可由要保人、被保險人決定
2014-05-23 17:29:29 補充:
被保險人死亡,家屬不確定是否有保險
可以通過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人身保險通報作業系統資料查詢
請見
http://www.lia-roc.org.tw/index06/law/selfregu23.htm
至於保險公司是否不須理賠
這是自己嚇自己
保險公司該負的責任一定就要負責
而保險公司沒有主動理賠原因是戶籍機關也不會告知保險公司被保險人身故,所以他們不知道
另外受益人也要檢具相關資料提出申請
以上跟您說明
2014-05-23 17:31:18 補充:
另外再補充~現在投保保險,保險公司皆已連線
而且還要主動通報,你們報稅時也會出現保險費,國稅局現在也都查的到
所以更沒有保險銷聲匿跡的可能性
2014-05-23 17:36:04 補充:
業務員回應我,只能取回已繳款的一半~~
今天要辦理解約是由保險公司直接匯款到要保人帳戶或是具名支付給要保人的支票
您要怎麼確定一定能拿到這筆解約金?
就算有的業務告訴您也可以開不具名支票,但這也是需要要保人親自到服務中心簽名提出申請
您要怎麼確定要保人一定要這麼做?
我比較納悶的是當初您的業務員為何忽視這些風險,讓您以別人的名義投保的?
2014-05-23 17:37:01 補充:
更正,您要怎麼確定要保人一定願意這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