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列舉一個最熱門的「範例」:同性戀爭議....@@+
我們知道「大部分」的同性戀者都認為「自己不可能改變」,而在「普遍的」基督信仰觀中.....「同性戀與性行為」是不被上帝所接受的...@@
那面對同性戀爭議有什麼樣的解決之道呢?
1、轉變成「異性戀」者...或與異性結婚.....一男一女才是上帝的旨意
2、無法改變那就要「獨身/也就是NO SEX」....注意喔!這裡就是我要問的重點.......「獨身」耶!想當年「馬丁路德」就反對「不婚不嫁」違反聖經的教導....這下子「獨身」的教義落在「同性戀的解決方法」身上了....既然你做不到那就「不婚不嫁」....
我的意思是說:.....就算是「異性戀者」也不一定做得到「NO SEX」的「聖潔標準 」.....搞不好婚前犯「姦淫」,婚後「離婚又再婚」....你絕對無法保証「每一位異性戀者」都能遵守「一男一女的性關係」....
3、這個就簡簡略過...也就是罪的方面,不過這不是我這題的疑問重點..
那這個「守身標準」就又讓我想到「人以外的動物」啦!
一般我們對動物的標準就是:牠不能去「害到人」,雖然牠比人笨、比人不尊貴、比人OOXX.....但「只要牠危害到人類的安危」就不得了了....找死!!
按聖經的說法就是:因為人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凡流人血害人命的,不論是人是獸,神都會追討其罪....云云...
所以今天如果是「一個人」殺死了某隻動物,可能就是罰罰錢了事,警告他。
但如果是「一隻動物」殺死了某個人.....可能就要「處死/安樂死」了..@@
PS:這裡當然不是指全部的動物....因為有些為保育類,又砍了人就不知跑哪去了....所以就只好草草了結....
當然在「聖經的教義」中,不管是「同性戀」或「動物」都是處於「卑微」的一面,一個是「犯罪」、一個是「畜類」....
但他們所要做到的「標準」,卻都是「一個普通的人類」自己可能都做不到的「高尚水準」...... @@
所以我的疑問如下
Q:在上帝眼中是否愈卑微的要求愈高?而愈尊貴的就要求愈低?
彼前 1:15 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
相關影片請參見意見區..... 貓救主人變「英雄」,而狗咬小孩等著「安樂死」......@@+
順帶一問: Q:還是......在上帝的眼中....是愈卑微的要求愈低?而愈尊貴的要求愈高? 還是--------->標準其實都是「一樣的」?我想這個「一樣的」應該不會有人同意.... 那就表示殺死一隻動物人就要賠上一命了.....@@? 出 21:29 倘若那牛素來是觸人的,有人報告了牛主,他竟不把牛拴著,以致把男人或是女人觸死,就要用石頭打死那牛,牛主也必治死。
PS: 同性戀的範例解決方法請自己去找......因為我已經在N處看過「N次」了....所以就直接引用了~^^+
補充 你絕對無法保証「每一位異性戀者」都能遵守「一男一女的性關係」.... ↓ 注意....這裡的意思是「你一輩子只碰過一個女人....而那個女人也只碰過你....SEX」.....
補充 那就表示殺死一隻動物人就要賠上一命了.....@@? ↓ 這裡當然是指「無意義的殺害」....比如明明就不是為了「一口飯」而殺死牠....而是只咬傷了人就處死牠.....看不爽就殺死牠......想要賺錢而殺死牠..... 因為上帝有容許人吃「動物的肉」....所以「口腹之慾」就不在上面的意思之中....
補充 我的意思是說:.....就算是「異性戀者」也不一定做得到「NO SEX」的「聖潔標準 」..... ↓ 這裡是指「平信徒」,不是指「領袖OR牧者」之類的.....也就是一般的小市民...
補充 .......「獨身」耶!想當年「馬丁路德」就反對「不婚不嫁」違反聖經的教導....這下子「獨身」的教義落在「同性戀的解決方法」身上了....既然你做不到那就「不婚不嫁」.... ↓ 這裡當然就是指「領袖OR牧師」........誰叫「馬丁路德」反的就是「神父跟修女」嘛....@@+
PS: 套句「某某基督徒」的說法--------->難道你「為了神」連這點都做不到嗎.....@@??
回答請「對題回答」.....也就是「Q」......再發表個人的意見與看法....3Q...
補充 還是--------->標準其實都是「一樣的」?我想這個「一樣的」應該不會有人同意.... ↓ 也就是既然同性戀者要「為了神」而「獨身」.....「異性戀者」也應該為了神而獨身 那他們才沒有藉口說:我們也要「結婚或性權利」.......@@??
PS 套句「多馬斯福音」裡耶穌的言論思考模式...... 如果「男女結合」是有益的,那他們就不會生出「同性戀的小孩」.....@@+ ↓ 53. 他的門徒對他說:「割禮有沒有益處?」 他對他們說:「如果割禮有益處的話,他們的父親就會生出在娘胎割禮過的小孩。然而,在靈之中的真實割禮,才會對一切有益。」
多馬斯福音方面可反駁....突然想到的~呵呵
TO 平安之子 Q:每次你的問題"落落長"(哈!) 我只能重點回答 A:是呀....因為我必須先建立我的「論點」才來提出我的「疑問」嘛~^^+ .....不過冒似有的人看到都「眼花」了....似乎看不出為何我會這麼問....@@+ 路 12:48 惟有那不知道的,做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
Q:所謂弱勢是貧困、職位地下(下階層)、無能力、患病、身心殘障...., A:那同性戀也算「弱勢」啊.....不然為何要「醫好」呢?為何? 太 9:12 耶穌聽見,就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 PS:當然重點是「他們」不覺得自己生病了.....@@+
Q:3.這時你又要拿人跟動物比, A:這是自然.....因為「聖經」常常拿人跟動物相比.... ↓ 約 10:11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 ..........
PS .....不過冒似有的人看到都「眼花」了....似乎看不出為何我會這麼問....@@+ ↓ 記得回「Q」就好....
順帶一提 說到「好牧人」.....就讓我想到最近有條新聞:領頭羊失足墜山崖,58隻羊跟著跳下去.....3X死1X重傷....
Q:4.我認為你可以當動物的代言人 A:這是自然......因為說了不怕你笑......在我「眼中」......「動物的命」比「人的命」還有價值呢.......@@+ 「天生如此」.....「克盡天職」~^^+ 注意喔!「在我眼中」......... 賽 43:4 因我看你為寶為尊;又因我愛你,所以我使人代替你,使列邦人替換你的生命。
順帶一提 反正「人的代言人」已經多到氾濫成災了~不差我一個.......@@+ 而且我本來就沒那麼「愛人」~呵呵! ↓ 太 6:29 然而我告訴你們,就是所羅門極榮華的時候,他所穿戴的,還不如這花一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