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林老師回覆您~先提供你以下觀念以及步驟參考~若有疑惑時,歡迎再來研討解決之道。 1/22早上要上班途中我方騎車直行(已過紅綠燈)對方(中年女生)騎車橫越雙黃線於是我倆雙方產生碰撞. 依你所述,對方可能因任意穿越雙黃線應為肇事主因。 建議你事故滿30日到事故地交通隊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這張表上會寫出雙方的肇事因素,先釐清責任。 因為我頭部受傷一直流血於是對方和我一同上救護車後來到了醫院 醫生判定我有腦震盪還需要進行額頭縫合手術(總共縫ㄌ六針)而對方看起來沒有怎樣.直到縫合完畢對方女生旁邊陪同一位自稱是她男友的人跟我說 你就好好休養 出院再通知我們看要怎樣.後來對方當天就走人ㄌ.直到後來我住院了三天 對方也沒來探望也沒打電話.直到1/29號到了醫院進行拆線手術.還是我打給對方接下來要怎麼處理..對方中年女子還大聲的說叫我自己去找他 . 後來我就申請第一次調解.當時對方還有自稱是她男友有到場 我方醫療費用可自行至對方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理賠,需攜帶診斷書、醫療收據、行照、駕照、存摺封面影本,因我方有住院,可申請看護費用,請問你有請看護嗎?若無,可用親人或朋友的身份證影本替代看護人。 強制險 [醫療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如果本身有其他保險,請至櫃檯多要幾份[副本]。如:勞保、團保、意外、醫療險等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大都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私人診所或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上限二萬。四、看護費用: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五、其他非全民健保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醫療器材(含輔助器材費用)及非具積極治療性之裝具:上限二萬。六、其他:如義肢、齒、眼等醫療器材。七、殘廢: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 (1-15級,200-5萬)
基本的是我要求的賠償:機車損壞.無法上班請假天數被扣的錢還有住院的費用!! 務必請醫師在診斷書上註明須休養多久,後續才可向對方求償工作損失。 (....字數過多,刪除一部分….)於是我到警察局麻煩幫我辦理ㄉ那位警察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直到現在我收到ㄌ地方法院檢察署的傳票.上面卻寫我是被告 .我有什麼不對嗎?
PS:現場圖很明顯是他ㄉ不對.態度也不好
對方可能也有向我方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
請問下列問題:
Q1:: 是不是因為對方當時有受傷所以採用證據成為互控? 就算對方有受傷,但若我方無肇事因素,刑事告訴也不會成立。
Q2:: 關於賠償問題我是否可向對方要求精神賠償? 可以,我方除了強制險的理賠外,還可向對方求償項目如下:1、 工作損失:[要有薪資證明]• 同樣的需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期間。
• 薪資證明有三: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擇一。若無,可參考勞保最低工資 19047元/月。2、 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3、 財產損失: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4、 精神慰撫金:實務上慰撫金賠償之計算,並無具體基準,應斟酌當事人兩造身分、地位、資力、被害人或家屬所受損害輕重、精神上痛苦程度,加害人態度及其他核定之數額。 (這部分需自行評估,或寫信給我幫你分析,再者自行提出後,交由法官給予合理的判決)5、其他損失:強制險以外,所支出的費用均屬之。
Q3:: 這場官司我會賠到什麼錢嗎? 如上所述。
Q4:: 我的勝算大嗎?還是會背上官司嗎?
我方向對方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一定會成立,至於對方向我方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這就要看我方是否有肇事責任。 另外,民事侵權損害的部份,可理賠項目如上。 Q5:: 我應該向對方提出多少損失? 如上所述。
Q6:: 需要開庭很多次嗎? 我需要請律師嗎 走向訴訟必定是耗時費神。
Q7:我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如上所述。 祝你早日康復,後續若遇到相關車禍理賠或訴訟問題,都可問我,加油~ 林老師的小提醒:車險的重要性(尤其是社會新鮮人)近期多起事故,皆因無車險,需自行面對理賠而煩惱。行駛汽、機車,在職場上奔走,難免會有交通事故發生,除了[強制險]之外,都要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傷害險、財損險],方可由專業理賠出面協助處理,避免被龐大的理賠金所困擾,而走向訴訟,傷神費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