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1.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推舉主任委員人選.是否必需具備區權人資格才可擔任主任委員職務?
2.如果被推舉人不具區權人身分而當選主任委員職務時.應如何向市政府申請辦理變更手續?需填寫推舉書嗎?或可用其他證明文件取代?
3.可直接依當選主任委員職務之推舉人身份.向市政府申報變更嗎?
4.備註-被推舉人身分為其一區權人之配偶!
收錄日期: 2021-05-04 0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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