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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在三商美邦服務,上網查詢了一下
友邦人壽友給力特定傷病定期保險。
保障期間等同於繳費期,分為10年期,20年期,30年期,
其實定期保險最大的缺點在於"有繳有保障,沒繳就靠自己",把風險押在有繳費的那段保障期間。但是保障期過了之後呢?
在慶幸自己平安健康度過壓力最重的青中年後,可享受老年清閒時也要開始思考自己是否仍然還需要防癌保障?是否仍然還沒脫離罹癌的危險群呢?
若此時再投保一張,年事已大還能再投保嗎?即使可以,保費會不會超過經濟負荷呢?
因此終身保險一直是國人投保的首選...保障不中斷、絕對保證續保、保費不會因年紀增加而越繳越貴...
另外這份保險較屬於綜合型,除了癌症以外,還涵蓋一些特定傷病及重大疾病,罹患後會先行給付一筆24萬的保險金,之後每月給付2萬塊的,用作生活照護金相當適合。若是被保人在給付期間內身故,將剩餘保險金一次賠付當作身故理賠。
老實說以我的觀點來看以照護的觀點是還不錯的喔 !
然而以治療DM保障項目內的任何一項疾病的費用來說,卻都是大大不足! 24萬可能動一次手術+住院費用、看護費及營養補充品就剛剛好而已...日後的照護、復健、治療,每月兩萬卻只夠付外勞看護薪水而已...,似乎對於病情緩不濟急。
以另一觀點來看,以上重大疾病當中,癌症發生率及致死率都是居冠,尤其現在數據每三個人就一個人罹癌,這樣高的發生率,防癌險最好都是單獨加重承保,其他重大疾病則以另外的方式做保障。
以現在最新一次給付型防癌險,由於醫療技術日新月異,未免保單保障內容跟不上治療名目,所以首選都是只要診斷罹癌,就一筆理賠至少一百多萬~三百多萬的保險金,可以自由選擇治療方式而不受理賠限制。甚至可自由分配運用在治療、看護費用、營養補充品、甚至拿來當作人生享樂做最後的紀念...
以上是小女子初淺的見解,希望能滿足您的疑問,也歡迎來信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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