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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其實車險保費各家差距都很小(幾十元內)
重點不在價位,而在於是否保對險種,以下跟您解釋各險種保障範圍
機車駕駛人傷害險主要針對理賠”單一”機車的交通事故,簡單來說就是只能自撞或犁田,不能撞到其他車輛。保障內容包含了死亡、殘廢最高200萬傷害醫療最高20萬採實支實付
汽車駕駛人傷害險 跟機車的差別就只在沒有限定"單一"事故而已
第三人意外責任保險所謂的第三人就是指自己車輛上的駕駛人與乘客之外的人,包含行人、對方駕駛人、對方乘客分為傷害責任以及財損責任兩種傷害責任是理賠對方身故、殘廢、傷害醫療費用、看護費用、工作損失、精神損失等等又分為每一人以及每一事故,每一事故意思就是單次事故最多能理賠的限額而財損責任就是針對對方的財物損失,例如對方車輛的維修費用、或是其他事故造成的財物損失。主要是針對超過強制險的理賠或是強制險不理賠的範圍 乘客體傷責任險保險車輛內駕駛人以外都稱之為乘客只針對傷害理賠車輛乘客身故、殘廢、傷害醫療費用、看護費用、工作損失、精神損失等等一樣分為每一人以及每一事故 汽車超額責任險
屬於「第三人責任險」的附加險種,必須先投保「第三人責任險」才能夠投保一樣針對第三人的死亡、體傷、財物損失理賠不同的地方是「第三人責任險」將人身跟財物分開計算而「超額責任險」則是合併計算而車禍時是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先理賠,不夠用時超額責任險才啟動優點是保費相當低,投保1000萬保費跟100萬的第三人責任險保費差不多而已 建議「第三責任險」非保不可因為強制險主要是理賠第三人的體傷而已理賠只有身故殘廢200萬,傷害醫療20萬而且工作損失跟精神損失皆無法理賠對方的財物損失也無法理賠想想看,對方如果身故,200萬夠用嗎?也就是說強制險只能撞傷人,不能撞殘甚至撞死,也不能撞車子或店家不然都賠不起唯一只有「第三責任險」才可理賠這些範圍 但若是開車族~建議投保最低的「第三人責任險」,將「超額責任險」拉高到1000萬因為現在大家法律意識抬頭,只要不小心發生意外家屬的求償金往往都會破千萬,只要發生一次足夠讓自己傾家當產而發生一次的賠償金就足夠讓您繳幾千年的保費了所以開車族一定要投保「超額責任險」 因金管會規定網路上不得提供保險商品及價格以上提供給您參考希望對您有幫助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點我ID與我聯繫謝謝
2014-05-18 19:49:29 補充:
機車沒有超額責任,所以只能用第三人責任拉高保障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