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請問幾件關於想用僑生身分申請到台灣唸書的事情。
我是在2007年 1月中 來美。 並於去年申請2013年申請秋季班第一類組到台灣唸書。 之後4個月多後,因為志趣不合,所以辦理 自動退學回僑居地了。 回來後, 所在的僑居地的地址也都還是相同的。
我目前希望,能夠在在明年2015年在申請一次秋季班到台灣唸書。
這次,我希望能夠申請第三類組的醫科。不過,我查看了海外居住連續年份需要8年。
但是,我因為去年9月有到台灣用僑生身分在台念4個月多,又回僑居地。 不知道這中間的的日期要算進去,還是不能算進去的?
不好意思,我不清楚有這樣子的情況怎麼算才是對的。
1 .請問我這樣因為有申請僑生到台灣唸書,又辦"自動退學"回到僑居地了。可不可以申請2015年的秋季班第三類組醫類呢?
2. 請問,這樣有輔合到在美國8年的年份嗎?
3. 如果,沒有輔合到8年。 請問,我還可以在用僑生申請一次到台念第一類組嗎?
多謝您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