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卡? 永久居留權? 居民權? 重新申請?

2014-05-16 11:07 am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B0%B8%E4%B9%85%E5%B1%85%E7%95%99%E8%AD%89

維基百科內容看完後,有3點問題想提問一下。

1.綠卡是不是有分 有條件綠卡和無條件綠卡,差別是什麼?

2.底下這幾句話,

若是超過一段時間未入境美國的持卡人,
在入境時很可能會被判決失去永久"居留權"

若是綠卡擁有者改變其身份,其永久"居民權"隨即消滅。

失去永久"居留權" 和 永久"居民權"

居留權和居民權的差別在那裡?

3.失去居留權 或 居民權 其中一項,
是否就等同 綠卡"持有資格"失效,或者只是綠卡失效

如果是前者的話,
如需重新申請綠卡時,是否一切都要重新申請?
如果是後者的話
是不是只要補上一些申請文件就可以?


因為媒體報導一大堆有的沒的,一點重點都沒有。
都看不懂他們到底在報啥,
只好請專業人士來回答了。

ps.
可以用馬英九的身份來舉例(因為真的不懂他現在到底是啥情況?),
但請不討論政黨的那些543口水,謝謝。
更新1:

整理一下 所以馬英九持有的 "過期的" "無條件綠卡" 綠卡已過期失效,但 永久居留權 是否已被取消,這點是未知的。 另,因當事人未書面提出放棄,故 永久居留權 資格是否失效,由美方判定 但只要美方未有判定失效結果出來前,當事人 永久居留權 資格則"尚未"被取消。 在未有失效判定前,有永久居留權的當事者仍需向美國"報稅", 但不一定需繳稅。 以上的內容,是否有錯誤的部份。 如果有的話,麻煩請指出,謝謝。

更新2:

馬需向美報稅到那一年,這是一個需釐清的問題。 個人認為,如果只需報到198x年的稅,這是沒問題的。 可是如果報到199x甚至到20xx,那其中的問題可就大了。 至於要報到那一年,就看這場戲怎麼演下去吧。 還有,需報稅和需繳稅, 在政治的文法上,是可以當成兩個不同的東西來解釋的, 這些政治用詞真是耐人尋味啊,哈哈哈。

回答 (11)

2014-05-16 12:36 pm
✔ 最佳答案
1. They are pretty much the same. The only difference is additional inspections are required for Permanent Residents with conditional residence due to its visa categories, such as permanent residence based on marriage and investment.

2. No difference really.

3. You no longer have the right to have the card. And yes for the follow-up question.

The expiration of the card does not make the residence expired. For example, in the U.S., there are people who have expired card simply because there is no point to renew it. It does not mean they can be deported (loss of residence).

2014-05-17 11:34:45 補充:
You are correct.
2014-05-25 9:17 pm
參考下面的網址看看

http://phi008780520.pixnet.net/blog
2014-05-20 11:13 am
參考下面的網址看看

http://phi008780508.pixnet.net/blog
2014-05-18 12:59 am
段王爺是內行人!
馬英九如果當年離開美國後!超過一年再回美國多次卻未曾使用「回美證」(re-entrypermit)入境!而一直都是使用中華民國護照!那他的綠卡是否仍然有效?
還有不要誤導大眾!permanent永久指的是永久居留美國的意似,而非綠卡永久有效!
也就是說坐完移民監後!綠卡就永久有效!是錯誤的!請多指教!

2014-05-17 16:09:25 補充:
段王爺:
綠卡持卡人每年都必須要回美國住滿至少6個月,否則,你就會被判定消失掉你美國永久居住的「意圖」。即使你還持有這張綠卡,也是無三小路用,因此移民監是坐不完的,除非當上美國公民所以三年坐完移民監後綠卡就永久有效!這個論述是錯誤的!請不要在誤導大眾視聽!上網隨便一查專辦移民的網站,或打美國移民監google一下便可知道!

2014-05-17 16:59:56 補充:
版主你被誤導了!
永久居留權失效的情況並非ˊ只有當事人以書面提出放棄一途!AIT官員已經說得很清楚了!馬英九的綠卡失效是因為超過一年以上未再進入美國!且入境美國時未使用綠卡及返國簽證!因此美國會認為你已經沒有永久居留美國的意圖!永久居留權就會被判失效!所以他當然拿不出申請放棄的證明!因為他的綠卡並不是經由申請放棄失效的!至於繳稅問題!如果綠卡已失效二十幾年還會被追稅機會不大!如果是剛失效沒多久那被追稅的可能就較大!因為今年繳的稅是去年的所得!

2014-05-17 17:13:57 補充:
樓上的傻包子
你把問題想得太簡單了!
這個問題一直是政治問題不是法律問題!
你認為馬英九現在去申請一張401表問題就解決了嗎?
這是一個陷阱馬英九笨歸笨!還沒有笨到自投羅網!
因為如此一來!不就證明他的綠卡一直有效!否則何須放棄!
綠民根本不在乎他的綠卡是否有效!而是這個議題能否一直延燒至選舉,進而從中獲取利益!因此即使歐巴馬出來說馬的綠卡已失效!也沒有太大意義!
2014-05-17 1:51 pm
參考下面的網址看看

http://phi008780508.pixnet.net/blog
2014-05-17 12:41 pm
看來看去不關我事,我沒這種卡片,只知道下個月卡費不繳不行 o
2014-05-17 4:28 am
成為美國公民,也一定要繳美國海外稅乎?


小馬哥不論綠卡是否仍然有效,又或者已經成為美美國公民,美國一定知道吧?否則如何追稅呢?
2014-05-16 9:29 pm
一件事看出一個人的無能和包藏的禍心

2012年宋林配參選
藍營名嘴無一不是拿林瑞雄的國籍作文章
而林以何作為來讓那群雞嘴變鴨嘴

圖片參考:https://s.yimg.com/rk/AB00543643/o/205477346.jpg

就這樣的一個簡單的動作
那種炮轟的雞嘴變鴨的臉
是何等的讓人心曠神怡!
代表字:爽!

換到現在的馬英九身上

就這麼簡單的動作
止息無謂的猜疑
還能外加謝蘇的道欠
不會作!
這不是無能什麼才是無能!!

包藏禍心
這更可惡
這是一種充滿政治鬥爭的禍心
先不論馬的綠卡是有還是沒有是否失效!
留下一條屎尾
來操弄選票的政治鬥爭
這不叫無恥 那什麼才叫無恥!!


說實在的
第一家庭是外國籍的早就是可恥又可笑的榜樣了
這表示這個人隨時有後備逃跑的選項
這種人會與民同在?
那我寧可信豬會飛!就依馬英九的行為來看
林瑞雄笨!
學馬英九說失效、放棄了 以拖待變就好了

陳水扁也是笨!
管他國民黨的立委名嘴如瘋狗在亂吠
扁孫要在美國生就在美國生
又沒有規定第一家庭子女不能在其他國家生小孩!
也沒規定其子女不能是外籍!

2014-05-17 16:18:30 補充:
法條解釋了那麼多
只證明了馬英九沒有作事的頭腦和能力!

一張i401表
綠卡案就此滅火
不管是否美籍、綠卡、居留權是否有效與否
皆會打完收工!

當然
如果馬有美籍
想搞魚熊兼得之計
這事件只會一再的重演
直至換人換黨執政才會水落石出

2014-05-17 18:05:04 補充:
綠卡美籍居留權有效 放棄 收民心 滅火專心政務

綠卡美籍居留權無效 無傷 收民心 滅火專心政務

一舉多得

不作 笨到有剩!
2014-05-16 6:41 pm
綠卡是不是有分 有條件綠卡和無條件綠卡,差別是什麼?

綠卡是俗稱 真正名稱是permanent residency(永久居留權 或 永久住民)

permanent residency(綠卡)申請到了,
有兩階段
第一階段 必須landing及三年內居住美國事實(每年180天以上住美國的事實)
這時的綠卡 進入美國是持RRV(返美簽證)
在第一階段 沒有達到要求[綠卡會被取消]

第一階段完成了 俗稱 坐滿移民監
這時的綠卡 是永久有效
要不然為為何稱 永久居留權 或 永久住民 permanent就是永久的意思

2014-05-16 10:59:37 補充:
馬英九在1976到1981年讀碩士與博士
美國碩士與博士生 都是有pay的學生
有研究費用 就要報稅(雖然不用繳)
你要Filing 就要有SSN
所以 這五年 你有申請綠卡
三年後 只要出示SSN記錄 每期的究費用 就可證明你在 美國居住的事實


馬英九說的
有一種可能就是
馬英九在讀完博士才去申請綠卡
然後持第一階段的綠卡

可是很奇怪
為何五年前有SSN都不申請 要到博士班畢業了才去申請?

2014-05-16 11:11:18 補充:
而 馬唯中是在1980年出生
也就是馬英九畢業前一年出生
馬唯中的出生 已注定馬英九是美國人的爸爸
那馬英九為何還要申請綠卡?

所以合理解釋是
馬英九先申請綠卡 持有RRV
才生下馬唯中
再離境回台灣

這時 馬英九的RRV確實失效了
但是 馬英九的綠卡是已具三年住美國的事實
馬英九可以在美國機場出示綠卡與SSN [就可以核發PR]
所以AIT說 馬英九這個 個案很複雜
我現在解釋給網友知道 歡迎網友來挑戰(但要真懂的 不是嘴砲的)

2014-05-17 10:26:30 補充:
Tower ( 實習生 5 級 ):
坐完移民監後!綠卡就永久有效!
[除非身份改變]

[除非身份改變]一般都是考公民 當上美國公民, 綠卡就沒有用了
另外 你不要犯法
被遞奪公權或被deport ...綠卡就沒有用了

2014-05-17 20:55:13 補充:
綠卡美籍居留權有效

擺明騙你們這些統派

擺明說 兩岸都是中國人 你們要去統一(但 他是美國人 他不奉陪)
擺明說 服貿是為你們好(但他是美國人 他享受不到)
擺明說 他是中立的美國人 所以 不統不獨
要統要獨你們看著辦

...現在想通了嗎?
為甚麼 你們對阿扁要作美國人阿公 你們會跳角
馬英九卻可以是美國人的爸爸?
2014-05-16 5:58 pm
居留權居民權是翻譯問題英文都是Permanent Residency.

永久居留權要有居住事實才會"有可能"繼續存在管你綠卡(只是一張卡)過期沒過期.
擁有美國永久居留權的人即使綠卡過期居留權不會因此取消. 擁有永久居留權卻沒有居住於美國的人即使卡片有效移民局都有權把你取消原機遣返.

美國永久居留權沒有居住事實都可以二十年不失效沒取消, 那些太太小孩在美國先生在台工作半年住美國半年的空中飛人不就通通是白癡.

那些嘴上嚷嚷的哪一個有美國永久居留權哪一個懂什麼狀況? 即使有的人都在找移民律師, 他們懂什麼?
2014-05-16 5:46 pm
1.AIT 不是"綠卡"及"永久居留權"的主管單位,"移民局"才是!2.AIT 未說明,或出示官方文書證實馬英九的"永久居留權" 確實於"何時"用"什麼方式"宣誓"放棄"!(語詞太曖昧!)3.AIT 並沒有替馬英九的"永久居留權久了不用會自動失效"背書!
馬英九總是"簡單"的事"複雜化",原因不外:1.想掩蓋"不可告人"的情事!2.想混淆視聽!3.想掩飾"違法"行為!
馬英九的"永久居留權"是否仍有效,有幾個可能性:1.2008 年馬英九上任後已經"偷偷摸摸"去辦理"正式放棄"手續! -- "永久居留權"確實已經放棄,確定不會被追稅! -- 馬英九的"誠信"徹底破產! 露出"陰狠猙獰"真面目!2.透過 AIT 去向美國"移民局"說項,暫緩向馬英九追稅! -- 馬政府必須"付出代價"做為交換! (可能必須犧牲台灣的利益!)3.馬英九的"永久居留權"仍然未放棄,美國國稅局對馬英九發出追稅單!
以上無論是哪一種情況,馬英九給台灣人民的感受都是負面的!一個不被尊敬,無法信賴,不光明磊落,對國家人民不忠誠,表面老實內心陰很狡詐的總統!

收錄日期: 2021-04-20 15:10:2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0516000010KK0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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