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母異父的繼承權(不動產)

2014-05-12 1:39 am
媽媽改嫁 生了我

之前有一位同母異父的姐姐(同在戶籍下)

但從小沒跟媽媽住一起(實質媽媽只養育過我)

目前媽媽有兩間房子(一間在台北、一間在台南)

台北這間我不清楚是否在我媽媽名下 但台南這間一定是

台北這間是我從小住了三十多年的房子 也在台北長大

姐姐是後來上來台北工作(目前並無住在台北) 才把戶籍遷上來(寄放)


媽媽打算將台北房子過戶給我 台南給我姐姐 但畢竟價值不同


台北這間房子 媽媽擔心將來 姐姐會跟我強硬分房子所有權(一旦母親過世後)


我現在想請教的是

台北這間房子是我父母在婚後共同擁有的財產(爸爸的錢繳貸款)

若我父親有「承認」(收養?)我姐姐視為他的女兒 她是否就有繼承權

若台北這間房子在我爸爸的名下是否情況就更不同了(我站得住腳)

若台北這間房子在我媽媽的名下,勢必她有1/2的繼承權

但所有權是否有分割


謝謝

回答 (10)

2014-05-12 3:34 pm
✔ 最佳答案
登記你媽媽名字的財產~~

在你媽媽【生前】~~~你媽媽有權自由處分
所以你媽媽有權將房產~~贈與、過戶~~給你或你姐姐、或配偶。

如果贈與你姐姐,就是你姐姐的財產~~
你媽死後~~就不列入遺產
(除非有~~民法1148條之1的~~2年內贈與情況)

你姐雖已接受贈與,但你媽死後的遺產,他仍有權繼承。


至於~【遺產】是死後遺留的財產~~配偶和子女都有繼承權

你媽的遺產~~你和你爸、你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都有繼承權

你爸的遺產~~你和你爸的配偶(目前是你媽)~
~以及你爸的其他子女~~有繼承權。
(你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沒有繼承權)

不過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主張~
~先取得婚後共有財產的一半,其餘才最為遺產
民法第 1039 條
夫妻之一方死亡時,共同財產之半數,歸屬於死亡者之繼承人,其他半數
,歸屬於生存之他方。



這與【戶籍】是否同戶~~無關。


如果生前寫【遺囑】
不能損害繼承人的【特留分】。



至於【收養】的子女,與婚生子女、親生子女~~有相同權益
~~不過收養不是【承認】就可,必須經過法院收養程序,
並完成【收養戶籍登記】才算,不是口頭承認或同戶籍就算~


你媽的遺產~~不是只有你與姐姐,你媽的配偶也有繼承權(3人均分)


~~對於~~同一棟房子~~~繼承時,通常辦理【共同持分】
~~因為房屋很難【分割】、如果只是土地則比較好分割


辦理 繼承時,
如果覺得【共同持分】麻煩,也可經過各繼承人同意下
分配遺產~~例如有人分配現金、存款,有人分配房屋或其他財產、房屋
~~只要各繼承人都同意即可自由分配遺產。
不一定每種遺產~~【都均分】、【共同持分】

或者某一方拋棄繼承,應繼份由其他繼承人~~繼承
或者某一方出錢吃下~~他方的繼承權,

~~~這都是可以協調的。



2014-06-18 6: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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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9 4: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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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4 9: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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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1 1: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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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3 12: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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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2 2:34 am
這些問題不是源自於我

都是源自於我母親

我當然不希望和自己的姐姐對簿公堂

今天發文者不見得就是覬覦長輩的財產


今天若是母親提出這個問題

我就有義務要為她解答

不是我想的遠

也無論有沒有我的一份


請體諒當事者的心情.......
2014-05-12 2:30 am
所有權人尚未死亡前,所做的不動產轉移(贈與)均是有法律效力的,其它人無法要求分一些或禁止轉移。
2014-05-12 2:25 am
房子是媽媽的名下 , 就是媽媽所有

爸爸也是繼承人之一

子女, 養子女都是平等的繼承權, 繼承了當然所有權是分開

台北房子如是爸爸的名下 , 沒收養 , 當然沒繼承爸爸的繼承權


到底怎麼了 ? 想那麼多 ? 得之我幸 , 一分一毫, 我就會偷笑了

到底會爸爸或媽媽誰先過世 , 誰知道 ? , 都少不了你的份 , 想的這麼遠

.

2014-05-11 18:55:38 補充:
有分繼承, 和生前贈與兩種

台北房子是不是你媽的名下? 有所有權狀可看名字 , 你媽會清楚

如辦生前贈與 , 你媽要怎麼分配, 有絕對權 ,

.

收錄日期: 2021-04-13 22:15:0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0511000016KK0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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