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疑問:去火湖的標準是什麼?

這個疑問「也許」會讓人覺得很「無厘頭」,不過我還是想問問...

首先我先描述一下我的疑問「基礎」:下面有標示ABC

參見以下經文(範例)


21:8 惟有「 A 」膽怯的、「B 」不信的、「C 」可憎的、「 D 」殺人的、「 E 」淫亂的、「 F 」行邪術的、「G 」拜偶像的,和「 H 」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 及格 」 硫磺的火湖裏;這是第二次的死。」

我的疑問如下:

Q1:去火湖的及格標準,是只要「考對」其中一題,....就及格了嗎....@@?

比如只要是「A膽怯的」,就算沒有不信、不可憎、不殺人、不淫亂、不行邪術、不拜偶像、不說謊......一樣要去「火湖」?

Q2:去火湖的及格標準,還是必需要「考對」A+B+C+D+E+F+G+H共八題--->才算「及格」?

比如王小明既膽怯又不信又可憎又殺人又淫亂又行邪術又拜偶像又說謊.....才會去火湖?

Q3:去火湖的標準到底是「一體的」?還是「分散的」??


更新1:

順帶一提 我為何引用「啟示錄」呢?因為這是「獨一真神/坐寶座的」『唯一』所提及的「火湖標準」.............@@+ 所以我問之~其它「羔羊或使徒先知」所說的將排列其次.....也可做「類範例」~^^+

更新2:

↓ 21:5 坐寶座的說:「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又說:「你要寫上;因這些話是可信的,是真實的。」 21:6 他又對我說:「都成了!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初,我是終。我要將生命泉的水白白賜給那口渴的人喝。 21:7 得勝的,必承受這些為業:我要作他的 神,他要作我的兒子。 21:8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裏;這是第二次的死。」

更新3:

所以我問之~其它「羔羊或使徒先知」所說的將排列其次.....也可做「類範例」~^^+ ↓ 約 5:30 「我憑著自己不能做甚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

更新4:

補充 「膽怯的」其它經文參考 ↓ 平靜風和海( 可 4:35-41 路 8:22-25 ) 8:23 耶穌上了船,門徒跟著他。 8:24 海裏忽然起了暴風,甚至船被波浪掩蓋;耶穌卻睡著了。 8:25 門徒來叫醒了他,說:「主啊,救我們,我們喪命啦!」 8:26 耶穌說:「你們這小信的人哪,為甚麼膽怯呢?」於是起來,斥責風和海,風和海就大大地平靜了。 8:27 眾人希奇,說:「這是怎樣的人?連風和海也聽從他了!」 (馬太)

更新5:

PS 「B至H」去火湖還很好「理解」...... 但「A」也要去火湖就有點「難理解」啦.....那生病或快死時「禱告」主醫治的要怎麼「算」..........@@??

更新6:

↑ 那被「仇敵追殺」拼命逃避「一死」的........又要怎麼算啊......??

更新7:

但「A」也要去火湖就有點「難理解」啦.....那生病或快死時「禱告」主醫治的要怎麼「算」..........@@?? ↓ 20:1 那時,希西家病得要死。亞摩斯的兒子先知以賽亞去見他,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當留遺命與你的家,因為你必死,不能活了。』」 20:2 希西家就轉臉朝牆,禱告耶和華說: 20:3 「耶和華啊,求你記念我在你面前怎樣存完全的心,按誠實行事,又做你眼中所看為善的。」希西家就痛哭了。

更新8:

20:4 以賽亞出來,還沒有到中院﹝院:或譯城﹞,耶和華的話就臨到他,說: 20:5 「你回去告訴我民的君希西家說:耶和華─你祖大衛的 神如此說:『我聽見了你的禱告,看見了你的眼淚,我必醫治你;到第三日,你必上到耶和華的殿。 20:6 我必加增你十五年的壽數,並且我要救你和這城脫離亞述王的手。我為自己和我僕人大衛的緣故,必保護這城。』」 (王下)

更新9:

順帶一猜 如果「去火湖的標準」真的是「一體的」..... 那或許就能解釋下面「這些人」是從哪裡冒出來的了..... ↓ 啟 21:27 凡不潔淨的,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總不得進那城;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去。 .....因為他們「火湖考試」沒考及格.....哈!(冷笑話)

更新10:

「高級天國」與「高級火湖」.....只有「高級者」才能進入.....其他的就成為「中間者/臣民」....@@? 「不夠好與不夠壞」還沒辦法進去..... 啟 22:11 不義的,叫他仍舊不義;污穢的,叫他仍舊污穢;為義的,叫他仍舊為義;聖潔的,叫他仍舊聖潔。」

更新11:

↓ 22:14 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權柄能到生命樹那裏,也能從門進城。 22:15 城外有那些犬類、行邪術的、淫亂的、殺人的、拜偶像的,並一切喜好說謊言、編造虛謊的。

更新12:

所以去火湖的標準應該是「一體」的.......@@?

回答 (10)

2014-05-12 11:49 pm
✔ 最佳答案
Q1:去火湖的及格標準,是只要「考對」其中一題,....就及格了嗎....@@
Q2:去火湖的及格標準,還是必需要「考對」A+B+C+D+E+F+G+H共八題--->才算「及格」?
Q3:去火湖的標準到底是「一體的」?還是「分散的」??

A: A~H皆不可犯, 而其中我覺得最容易犯的正是[膽怯], 所謂聽其言觀其行, "我相信上帝"人人都會講, 但卻不見得做得到, 舉個例子, 上帝要人安息日休息不工作, 但老闆拼事業要你加班, 你是聽老闆還是聽上帝的話呢? 不要忘的, 不守安息日是死罪, 如果你聽老闆, 則你在上帝面前即屬膽怯, 進入火湖是必然的.

2014-05-17 09:44:49 補充:
上帝曾在某本經文提到, 將有人說這世上沒地獄
看來這些人確實存在
火湖是上帝造的, 非人造的
上帝早已說明火湖的存在
請不要代替上帝說上帝沒說過的話
2014-07-04 10:31 pm
這有類似的

▶▶http://qoozoo1400703.pixnet.net/blog
2014-06-01 3:06 am
參考下面的網址看看

http://phi008780520.pixnet.net/blog
2014-05-22 2:18 pm
參考下面的網址看看

http://phi008780520.pixnet.net/blog
2014-05-13 1:45 pm
這裡必須說
聖經這種寫法真的很容易讓你們這些人看不懂...

火湖只是一種比喻
事實上我們會不會去火湖,你現在馬上就可以知道了
因為火湖只是在比喻我們的身心靈處在一個不平安喜樂的狀態
所以你現在是否平安喜樂,你自己感覺一下就知道了
根本不需要去問「要符合哪一點我才會去火湖」

所以,王小明就算全部都具備,但只要他內心非常平安喜樂
反觀另一個人如果全部都沒有觸犯,可是卻憂鬱症纏身(不平安喜樂)
那絕對是後者一個人到了火湖,王小明不必去

但是因為這種比例很低,所以並不是鼓勵你去觸犯
而是說你要知道自己在信的是什麼,而不是行屍走肉的不敢做出來而已

2014-05-13 05:51:31 補充:
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
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

這些行為任何之一,只要我們具備
你可以想像得出來往後的人生需要如何去為過去的行為負責
所以才會招來不平安喜樂的結果,道理僅此而已

所以有些內容
只要那不會為你往後的人生帶來不安與某些負面的生命態度
那完全就不會去到火湖

例如善意的謊言,或是執法下的殺人,或是其餘的東西
他不會有不好的罪惡感或躲躲藏藏之類的東西反撲回來
你依然可以繼續平安喜樂

所以重點不是要看條文怎麼規定,而是要看條文的背後想促成你保持什麼態度
2014-05-10 11:15 am
參考下面的網址看看

http://phi008780508.pixnet.net/blog
2014-05-10 8:06 am
會慘到去火湖的人,是連低榮國度都進不去的罪人,他們惡貫滿盈,犯法不自首,犯罪不悔改.經文中舉出的人性罪錯或缺點弱點,只是小部份而已;但是嚴格說起來,那每一種的罪,也都能讓人犯下很大的錯很嚴重的法.要看該人在神前被耶穌基督如何審判.但凡任何人一切的罪,都逃不過每秒鐘諸天最嚴格的審視,這就是為什麼到了審判那一天,萬膝都必下跪,萬口都必承認耶穌是基督

所以一個人,到了審判那天會去哪裡,是看該人因著任何的原因,他犯法或犯罪,或聖潔悔改贖罪重生的程度而由耶穌基督決定
2014-05-10 7:08 am
箴24:10 你在患難之日若膽怯,你的力量就微小。
可4:40 耶穌對他們說:“為什麼膽怯?你們還沒有信心嗎?”
約14:27 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象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裏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

那不是一般的膽怯,而是因對上帝的話沒有信心,也沒有耶穌的平安而來的。因此膽怯之後就是不信,在上帝看來是可憎的,其他的罪必然隨之而有。
參考: Bible
2014-05-09 6:11 pm
網友網頁可以參考:

宇宙各別世界之六道輪迴標準=華人信耶穌,死後何去?
http://blog.xuite.net/nn575719/twblog12/130775622



九玄七祖/棄置祖先牌位得地獄果報~信基督教親屬的哀怨




十二.二十二殿=靈異信不信由你:閻王生死簿!觀落陰洩天機=靈異實錄=靈界信不信由你:「觀落陰」靈魂是否存在?「阿兜仔」竟然也有感應?!
3題都類似
要全考上 才能錄取


收錄日期: 2021-04-30 18:47:2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0509000016KK00170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