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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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鴻偉在殺人九週年的第三天受頒雄善文學獎特權獎,王鴻偉左手邊的是曾經有兩個老婆的前行政院長張俊雄。
被判死刑,仍有上帝的恩典 於今年五月份的一個夜晚裏,當我正準備就寢時,同舍房的囚友突然用驚恐的語調告訴我說:於民國八十九年王鴻偉,殺人案,一審判無期徒刑,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至更七審改判處死刑。業經上訴最高法院,於 五月十四日 最高法院裁定;王鴻偉殺人案上訴駁回,死刑定讞,禠奪公權終生……。 我聽囚友再重複一遍,自己才趕緊打開收音機,果然聽到的是一樣的內容。一瞬間我覺得腦海一片暈眩,再來就沒有什麼知覺反應,整個人軟趴趴地躺在床上。經過一段時間我才慢慢恢復意識。 心裏忽然我一直默想︰「感謝、讚美主。 天文上帝,這有您美好的旨意。」因此當下我也沒有大哭大鬧,只想好好睡上一覺,等收到判決書再來打算。 接下來幾天,獄友、家人、牧師、弟兄姐妹都特地前來關心安慰我。我只能臉上強擠出一些笑容,跟他們說:我感謝、讚美主的美意。我這感謝主的話語一說出口時,獄友們也不好當面羞辱我些什麼;只是私下竊竊私語:這位,王鴻偉,若不是精神異常,就是信耶穌信到癲狂。但我曾看過讚美神大能的福音書;書中內容時常提到無論處在絕望的光景,遭遇悲痛或哀傷,都要讚美神, 上帝必為你開出一條又新又活的道路;要知道順服 上帝的旨意必帶來蒙福。 回首我以前是做罪的奴僕,但在九十四年以後我信靠了 耶穌,過往的罪已被 耶穌的寶血洗淨,成為新造的人。現在我要奉獻自己的整體,作義的奴僕,成為聖潔的器皿,以合 上帝的使用。一想到我已被 耶穌赦免罪衍,遮蓋過犯,我是何等蒙恩之人。願台灣天下所有的人,也都能決志信主,得著 耶穌的救恩與祝福。 無論我往後的日子有多少,我都要珍惜 上帝恩惠給我的每一天。現在的我每天一早起床就大聲的跟 上帝說:「美好的一天就從 上帝開始。」然後開始讀聖經,收聽FM90.9佳音電台07:00~07:30每日靈糧節目;透過神的話語,帶給我一天充沛的活力。我也很努力,期許 上帝恩賜我每天能夠畫出一幅圖畫;來榮耀主名。或許這個禱告有很大的貪心,但 上帝的能力是使無變有;水變油;**變不朽;在 神凡事都能。 身為一位基督徒的我,明知自己所犯的罪,而所得的工價就是死;則我是如何看待死亡呢?我心中的想法是:耶穌已經為我罪釘死在十字架上,三日後復活;並為我預備好了一個永不震動的國,帶我進永恆榮美的家鄉。我不是死了,而是與 耶穌同死同埋將來同復活。死後靈魂仍醒著,我更可以興奮的見著 天父爸爸,一把抱住父的頸項,安息在父的懷裏好的無可比。也可以跟眾聖徒、保羅約翰、牧師、弟兄姐妹,歡聚在一起,唱詩歌、讚美主,展開人生另一個新的旅程,也或許 上帝會差派我管理銀河系中的一顆星星。 雖然我身在監獄裏已九年,但我每天可在晚飯後17:00~18:00為我家人(爸媽哥嫂);親朋好友決志信主、牧者兄姐平安喜樂、台灣眾教會增長、復興台灣成為基督化的國家代禱。我相信:「我們的禱告, 上帝必垂聽。」會禱告的人,也一定時常嚐到 上帝的信實和嘉惠兒女們的甜美果實;更讓每次的禱告一個也不落空。 在我於人類有限的生命裏,無論是吃飯、睡覺,或在家庭、教會;或是學校、醫院;監獄、軍隊,以及在各個士農工商的職場上,我們就是要做討 上帝喜悅的事,分享耶穌的愛,讓聖靈的感動透過我們的生命,發揮出清潔的行為和愛心,為 耶穌多得一位曾經失喪的靈魂。男大學生王鴻偉在民國八十九年九月廿六日砍殺成年女社青張雅玲時,實歲廿四有餘,的確符合雄善文學獎18~30歲的資格。
王鴻偉給張家的信摘錄
王鴻偉透過教誨師轉了一封信給張家父母和姊妹,多次要求原諒。 「我的懊悔悲傷,並不因隨著時間而淡化,反而時常想起我的一時年幼無知,感情的衝動,失去理智而傷害了您們的愛女,都是我的錯,我不好……請求您們能夠放下仇恨的心,饒恕我的過錯……只盼望您們稟﹙秉﹚著為人父母的心,饒恕晚輩的過錯,給予晚輩一個好好做人,彌補伯父母、姐妹們的機會,好嗎!」
謝依涵在台北女子看守所舉辦的母親節新詩比賽中,以《信的重量》一詩獲得第四名
一封信,二張紙,一張,生活平順,一切安好,一張,身體健康,一切安好。我們學會收起緊張、害怕、焦慮、傷心,用笑的文字撫平彼此的憂傷,輕鬆的語氣,如呢喃般,思念成了看不見的訊息。
一封信,二張紙,蘊含著一升的淚水。說不出的渴望,無比的重量。字成鉛,敲打在心上,很重、很沉,疼得無法呼吸,將淚水都打出來。我愛妳,不知道如何是好,只有再度落下『一切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