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如何脫水減重(兵役問題)取得 清腸劑

2014-05-08 4:44 am
我現在身高169.1cm,體重52.5公斤,之前有減到50,但又亂吃復胖,最近少吃想減卻減不下來,所以想直接脫水減重,之前徵兵檢查我減到47.5替代役體位,但複檢申請時我的體位就必須是免役體位才可申請,我想拼免役。(46.9kg)請問我如何在一星期內減下體重(我是扁身身材),另外清腸劑要如何取得,我之前問過要處方籤,但我只要減重,藥房不願意賣給我,如果有大大能取得清腸劑,並給我ㄧ星期脫水減重菜單,20點直接奉上,感謝。

請不要在當兵這件事上做筆戰,我有正職的工作在等我,我不想浪費時間,感謝。

回答 (7)

2014-05-08 9:37 pm
✔ 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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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請不要在當兵這件事上做筆戰,我有正職的工作在等我,我不想浪費時間,感謝。

2014-05-08 03:44:51 補充

我要的清腸劑是照胃鏡用的(fleet),網路上的文章我已看過千百遍,這星期一我已接到徵集令,故發問。

2014-05-08 03:46:11 補充

還有關於脫水部份,我家附近有桑拿烤箱,但不知效果如何,才上網問,畢竟脫水有些傷身,我想謹慎一些

2014-05-08 03:47:37 補充

我上網查的資料告訴我清腸劑最給力,其他的利尿劑、瀉藥效果不如前者

2014-05-08 03:48:35 補充

還有,我現在每天都至少跑5km up,因瘦身效果不佳才發問。



回答:





我反覆看你2014-05-08 清晨3點 補充講得哪些話,我仔細用我腦袋思索,台灣女人拼命吃瀉藥就可以減少體重5公斤,10公斤,甚至於減體重超過15公斤!?!?

台灣坊間哪些標榜「減肥名醫」、「專業 減肥診所」西醫 都是靠給上門顧客開瀉藥,要上門顧客拼命吃瀉藥!?!?



用膝蓋想也知道哪些「減肥名醫」沒這麼耍白痴

哪些「減肥名醫」的西醫醫師執照又不是路上揀來得








發問者Jerry Hsieh( 實習生4級)你2014-05-08 清晨03點 補充講得哪些話,其實就是吃瀉藥(排糞 + 脫水)

我還白痴到用Google找到底是哪位網路仁兄教你們用吃瀉藥(排糞 + 脫水)減少體重,躲掉兵役





很明顯是發問者Jerry Hsieh( 實習生4級)你自己異想天開想靠吃瀉藥(排糞 + 脫水)減體重,躲兵役





我是不曉得發問者Jerry Hsieh( 實習生4級)你為了躲兵役,減體重,到底打算吃多少次瀉藥(排糞 + 脫水)

既然你心理如此頑固(如此異想天開),你自己閱讀吧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0012802451 ( 巴豆 和 大黃 是吃了馬上瀉,還說要等)


發問者:匿名
發問時間:2010-01-28 10:32

除了吃它的粉之外 有沒有做成膠囊或錠劑的?可以直接吃的?

若沒有 那就是把粉倒入嘴巴吃囉?

稍微指點以上幾個問題 謝


001號回答者:秘密( 初學者5級 )
回答時間:2010-02-09 20:42

大黃與巴豆都是中藥界有名的瀉藥!

大黃屬於寒性瀉藥 ,巴豆屬於熱性瀉藥!使用上要考慮症狀在使用才是上策!

巴豆很刺激!用的不好會有腸胃的灼熱感!一般是用巴豆霜[去油],少了多數的巴豆油,對腸道的刺激就會小一點!

參考資料: 法瑪西斯的工作經驗




001號意見者:小陳( 研究生1級 )
擅長領域: 中醫 一般疾病
發表時間:2010-01-29 01:12

了解這ˋ幹什麼˙
令人疑喔˙
阿彌陀佛ˋ善哉ˋ善哉˙



002號意見者:aa( 初學者5級 )
發表時間:2010-01-29 13:39

樓上怪怪ㄉ = =

發問一個中醫藥方面的常識問題

令人疑?

不然樓上您內心想ㄉ是什ㄇ?

像我 上個月有人送我巴豆和大黃粉 給我排泄用ㄉ

這種算是平常的問題ㄅ

但你說那是很可疑? 不知道大大您內心想的是什麼樣的事情ㄋ?

說出來給大家分享一下?????



003號意見者:江仔翠( 專家1級 )
擅長領域: 中醫 用藥資訊
發表時間:2010-01-29 14:45

巴豆有毒




004號意見者:aa( 初學者5級 )
發表時間:2010-01-30 12:12

但如果使用得當,也有行血、止痛、解毒、消炎、麻醉的作用。

中醫拿巴豆給病人暫時性的紓解關於大便的問題
而且中醫給的巴豆是微量的 甚至參入其他藥粉做稀釋
微量的巴豆被普遍運用在很多醫療行為上

並非要你把整株毒巴豆給吃下肚。











『瀉藥(輕瀉藥)和浣腸劑(通便劑);坊間一般人常識就知道,嚴重便秘的患者所使用的瀉藥(輕瀉藥)和浣腸劑(通便劑),都不須要醫師處方籤,街頭巷尾的藥房都有在隨便販賣』

真的,街頭巷尾 街坊鄰居都曉得,搞不好發問者Jerry Hsieh( 實習生4級)你家的媽媽、你阿姨、你伯母、你姊姊妹妹比你還熟稔,還清楚









哪,發問者Jerry Hsieh( 實習生4級)你為什麼不直接去醫院做健康檢查呢

不是哪種新台幣好幾萬元,要住院1~2天的全身健康檢查


是 你專挑有照胃鏡/大腸鏡 的健檢項目 勾選,只要你有錢 有時間,全台灣所有 健康檢查中心 開大門歡迎您駕臨惠顧花錢做健檢

你名正言順就吃到西醫給你的瀉藥(排糞 + 脫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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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我還白痴到用Google找到底是哪位網路仁兄教你們用吃瀉藥(排糞 + 脫水)減少體重,躲掉兵役;結果,很明顯是發問者Jerry Hsieh( 實習生4級)你自己異想天開!!!既然你心理如此頑固(如此異想天開),你自己閱讀吧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0012802451 ( 巴豆 和 大黃 是吃了馬上瀉,還說要等)『瀉藥(輕瀉藥)和浣腸劑(通便劑);坊間一般人常識就知道,嚴重便秘的患者所使用的瀉藥(輕瀉藥)和浣腸劑(通便劑),都不須要醫師處方籤,街頭巷尾的藥房都有在隨便販賣』真的,街頭巷尾 街坊鄰居曉得
2014-05-28 8:14 pm
參考下面的網址看看

http://phi008780520.pixnet.net/blog
2014-05-08 9: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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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身高體重體位區分標準表


身 體
高 重
cm kg



附記:

1.身體質量指數(BMI 值)之計算方式=體重(公斤)÷身高(公尺)平方;計算至小數點第一位,餘以四捨五入計。
2.身高測定採立姿,以公分為單位,未達1 公分之尾數不計,如160.1 公分或160.9公分均以160 公分計;身高196 公分以上或身高157 公分以下者,屬免役體位。
3.體重以公斤為單位,計算至小數點第一位,其餘尾數不計,如50.21 公斤或50.28公斤均以50.2 公斤計。



免役體位 BMI<16.5

替代役體位 16.5大於等於BMI<17

常備役體位 17大於等於BMI小於等於31

替代役體位 31<BMI小於等於31.5

免役體位 31.5<BMI






cm

169





kg



免役體位 46.9kg 以下

替代役體位 47.0~48.4kg

常備役體位 48.5~88.6kg

替代役體位 88.7~90.1kg

免役體位 90.2 以上kg










徵兵體檢的現在身高體重一律以公費處理,沒有自費,即使有,醫院也都不收!

.身高體重非表列範圍者均為免役體位。

.身高191公分至195公分及158公分至163公分者不列入常備役甲等體位,其體重在體格指標:(16.5大於等於BMI小於等於32)範圍內均屬常備役乙等體位。

.身高156公分至157公分者,不列入常備役體位,其體重在體格指標:(14.5大於等於BMI小於等於37.5)範圍內均屬替代役乙等體位;其體重在體格指標:(BMI<14.5或BMI>37.5)範圍者均屬免役體位。





身高體重 該怎麼處理:

1.首先你必須先知道自己的身高體重是介於那個標準(是否達到所公佈體位中 BMI 的替代役或免役標準。)

2.若有達到體位標準,收到徵集令時,至公所申請體重重測改判(身高體重只有在收到徵集令時才能申請)


身高體重 收到徵集令時,會先入伍嗎?依規定役男於接獲徵集令時,得依徵兵規則規定申請複檢。目前實務作業,若是台北縣市的兵役處所發的徵集令上會隨徵集令送達附上附表的「身高、體重項次專案重新測量說明通知單」及「身高體重體位區分標準表」,若役男自行對照結果,體格指標值落在「替代役甲等或乙等體位」或「免役體位」者,即得依照附隨徵集令送達之重測說明通知單,向區公所登記,並按指定日期、地點參加專案重測,若經重測未符常備體位標準,即得免於入營,並依重測結果改判。如判定為替代役乙等體位者屆時徵服12天補充兵役。


3.去區公所登記,然後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去辦理身高、體重重測,經身高體重測量器重測後,依顯示「數值」,於「替代役體位」或「免役體位」者,即予以改判體位;仍合「常備役甲、乙等體位」者,則須入營服役。
4.申請後約一週左右就會安排重測,改判後約二週到一個月內會收到體位判決書。
5.等待補充兵兵單,可再重測身高體重(如有達免役)。


註1:身高體重重測複檢,現在一律都以公費處理,並沒有自費複檢
註2:身高體重複檢只有在入伍前收到徵集令,下部隊後一律不准再申請身高體重項目停役。


注意事項:

1.鑑於體重不穩定性頗大,因此依現行法令規定「身高、體重二項入營前均以役男徵兵檢查時之實際測定值為認定標準,除役男於收到徵集令後,得依徵兵規則規定申請複檢外,其餘時間均不受理役男申請複檢」。所以,在未接獲徵集令前是不受理申請複檢的!

2.入營後,身高體重二項均以入營體檢之實際測定值為認定標準,因此不能提出申請複檢。所以入營後就不能再提出複檢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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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216巷(台北市東區名人巷)
2014-05-08 9: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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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者Jerry Hsieh( 實習生4級),你2014-05-07 20:44整篇發問,寫錯很多項事情,你好像誤解脫水、脫水劑、清宿便





第一項:脫水;你隨便Google,就能找到劇烈運動的脫水資料(以 劇烈運動 + 熱蒸汽(健身房哪種桑拿蒸汽),3個小時脫水3千cc的水份,不是問題)

你劇烈運動個隨便一個下午的時間,就3個小時的時間了。


只是,你若企圖脫水 超過 3千cc的水份,你身體可能受不了哦(假設 你平時都沒有 劇烈運動 滿身大汗 的習慣的話)。








第二項:利尿劑;坊間一般人常識就知道濃茶水、濃糖水、濃鹽巴水、濃味精水

就是利尿劑,會讓人嘴巴更口渴,喝了,讓人更口渴,讓人更想喝水,會常跑廁所尿尿。

所謂利尿劑;就是讓人常跑廁所尿尿,就叫做利尿劑。






第三項:瀉藥(輕瀉藥)和浣腸劑(通便劑);坊間一般人常識就知道,嚴重便秘的患者所使用的瀉藥(輕瀉藥)和浣腸劑(通便劑),都不須要醫師處方籤,街頭巷尾的藥房都有在隨便販賣










第四項:發問者Jerry Hsieh( 實習生4級),你2014-05-07 20:44整篇發問的,什麼須要醫師處方籤,你講得應該是洗胃/洗腸(這裡講的「腸」,指得是吸收毒藥的「小腸」)

醫院急診室所急救使用的洗胃/洗腸,哪是急救誤食藥物,藥物中毒的患者


街頭巷尾的藥房又不是醫院急診室,貨架準備了,又不會有誤食藥物,藥物中毒的患者突然跑來買 緊急要用


誤食藥物,藥物中毒的患者都嘛是 緊急 直接送醫院的急診室做急救


洗胃/洗腸是個痛苦的過程,分秒必爭,醫師須要使用到醫院急診室的專業器械,有人是自己在家給自己洗胃/洗腸的嗎????

醫師 緊急 洗胃/洗腸 失敗,就必須進行大換血(放掉 患者 誤食毒物 的毒血,換上大量乾淨的血)











第五項:發問者Jerry Hsieh( 實習生4級),你2014-05-07 20:44整篇發問的內容,有鑑于你的時限(趕著符合國防部規定),你真正想問得是坊間曾經流行過的「清宿便」吧????

什麼一次「清出幾公斤的宿便」(這裡講的「腸」,指得是最靠近肛門的一小段大腸)


(你體重哪麼輕,實在很難「一次清出幾公斤的宿便」)

事到如今,情非得已,死馬當活馬醫吧!



有鑑于你沒清便便的經驗,而且你的時限(你沒時間「清你第N次宿便」),我不知道你住哪裡?我印象中記得,台北市忠孝東路216巷(台北市東區名人巷)有專業美容機構為顧客在做「清宿便」,

你趕緊Google找找(我記得收費不便宜哦),跳上你的摩托車,十萬火急來「清一清你大腸裡面的便便」吧




















第六項:徵兵體檢的「替代役體位」

哪,是發問者Jerry Hsieh( 實習生4級),你自己申請「替代役體位」複檢的吧????


徵兵體檢的軍醫說你是「替代役體位」,你就直接服「替代役」


哪,是發問者Jerry Hsieh( 實習生4級),你自己不甘心要直接服「替代役」,你申請「體位」複檢(公費複檢),你要拼看看「免疫體位」的吧????


網路上有部分的資料是過時的消息,失去了時效性


發問者Jerry Hsieh( 實習生4級),你真的100%確定你是獲得最有 時效性 的正確資料嗎?
















http://law.moj.gov.tw/Law/LawSearchResult.aspx?p=A&t=A1A2E1F1&k1=%E9%AB%94%E4%BD%8D%E5%8D%80%E5%88%86%E6%A8%99%E6%BA%96

名稱: 體位區分標準
修正日期: 民國 101 年 07 月 05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兵役目






行政Ο六—Ο五—Ο一八 體位區分標準

行政Ο六—Ο五—Ο一八 (主管單位:軍醫局)

體位區分標準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五日國防部制創字第1010000568號令、內政部台內役字第1010830391號令會銜修正發布


第 一 條 本標準依兵役法第三十三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役齡男子經徴兵檢查後,其體位區分如下:一、常備役體位。二、替代役體位。三、免役體位。
前項經檢查難以判定體位者(以下稱體位未定),應複檢判定之。

體位區分標準表,如附件。




附件一 體位區分標準表


身高體重依照附表一(身高體重體位區分標準表)判定體位。



備考

1.身高、體重二項入營前均以役男徵兵檢查時之實際測量為認定標準,除役男於接到徵集令後,得依徵兵規則規定申請複檢外,其餘時間均不受理役男申請複檢。

2.經檢查合於原徵集之體位者,不得再辦理複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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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請不要做筆戰,不要浪費時間和精神于錯誤資料上頭,感謝。
2014-05-08 8:01 am
>這家不錯*****買幾次啦真的一樣
仄仓匊冪侰
2014-05-08 6:34 am
好,歡迎!(請問我現在要怎麼做呢?)
2014-05-08 6:04 am
這種問題不適合公開問喔
要私訊嗎

收錄日期: 2021-04-13 22:11:4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0507000010KK08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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