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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英伸(1968年7月26日-1987年5月15日,鄒語族名:迪亞),是臺灣原住民鄒族人,他父親湯保富的叔叔為湯守仁,為當年臺灣白色恐怖時期受難者。湯英伸曾就讀嘉義師專,後因故休學。1986年初,為負擔家計,從阿里山鄉特富野(當時稱吳鳳鄉)前往臺北市謀職,他根據報紙上的西餐廳徵人廣告前往應徵,但不料該餐廳的真面目是求職介紹所,誤入求職陷阱的湯英伸被介紹到洗衣店工作,並且欠下了介紹費三千五百元,又遭到僱主扣留身份證,還被迫超時工作。1月25日,工作九天後,湯英伸酒後與僱主發生衝突,情緒失控之下殺害了僱主一家三口,湯英伸犯案後前往警局自首,因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定讞。因此案涉及原住民遭到漢族欺壓、歧視和剝削等敏感問題,而引發社會各界加入聲援湯英伸行列,並且向總統蔣經國請願,希望能夠「槍下留人」,但由於黨外人士參與其中,觸犯到中國國民黨的政治禁忌,最後仍於1987年5月15日執行槍決,湯英伸成為臺灣最年輕死刑犯(19歲)。執行槍決時他拒絕法醫為他施打麻醉藥,因為他說「自己罪有應得、所以必須接這個刑痛」。湯英伸死後,台灣原住民的權益才得到重視,原住民甚至漢人知識份子普遍有了覺醒,學界開始討論吳鳳神話造成對鄒族人的歧視。民國七十七年一群原住民青年在林宗正牧師與黃昭凱等人的率領下憤而拆毀嘉義車站前的吳鳳銅像。此時社會才開始正視原住民就業政策、輔導等問題。湯英伸所屬的曹族最後被還原正名為「鄒族」,原居地吳鳳鄉亦於1989年3月1日正名為阿里山鄉。他父親湯保富後當選阿里山鄉鄉長,並連任,為阿里山鄉第13任及14任鄉長。根據湯英伸的同學、朋友、家人所說,湯英伸本來是個純良、正直的山地青年,沒想到才到臺北9天,就變成殺人兇手。由於他想打工補貼家計,在臺北求職時掉入了求職陷阱,僱主扣起他的身分證,也沒發給薪水,反而要湯英伸抵押現金。湯英伸在走投無路情緒失控下犯下罪行,雖然事後後悔不已,天主教會主教團、全國學界、報界記者、文學家、教授和原住民九族同胞代表一齊呼籲、努力,呈請蔣經國總統能「槍下留人」,但最終仍成為臺灣最年輕的死囚。此事件在社會上引起極大的震撼,尤其是對於原住民族的岐視與不解,多年後依然令人難忘與傷心。《人間》雜誌曾大幅報導此事,劇情片《赤腳天使》也改編自此事件。
1986年,湯英伸犯下了轟動一時的滅門血案,殺死了雇用他的洗衣店老闆一家三口。罪證確鑿,湯英伸沒有否認,也沒有辦法否認,因為他完全出於衝動殺人,事前沒有預謀,事後也沒想到要收拾現場。這樣的罪行本身,令人髮指,光看罪行,湯英伸被法官理所當然判處了死刑。然而進一步理解湯英伸這位青年的身世,他在漢人社會所受到的種種歧視和欺負,他犯案過程的來龍去脈,很多人無法不對他的遭遇油然產生最深的同情。湯英伸和許多族人,是極度不公平社會中的底層受害者。我們創造了一個讓他們無法有尊嚴地活著、無法正常活下去的環境,制度性地日復一日折磨他們,等到他們受不了了,等到他們爆發了,我們又可以理直氣壯、正義凜然地抓住他們所犯的錯誤,將他們關進牢裡,甚至將他們槍決。這真的是正義嗎?如此剝奪湯英伸的年輕生命,真的是對的嗎?當年以《人間雜誌》為中心,發動搶救湯英伸的運動,吸引了許多人參與,過程中也暴露出了從職業介紹所到一般工作環境中對於原住民的層層剝削。這場運動,沒有能救回湯英伸的生命,二十歲的湯英伸死了,換來的是漢人們終於開始感覺到「番仔」、「山地人」稱呼是不對的,終於開始反省多年來被視為當然的極度不平等族群關係。如果湯英伸活在21世紀的現在,應該不會犯下這樣令人髮指的案子;即使犯案,在當前的社會氛圍下,也不至於被判死刑。請 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