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設立市舶司
http://www.chiculture.net/20205/html/d09/20205d09.html
市舶司或稱提舉市舶司,是宋元明(公元960-1644年)朝廷為了管理海外貿易而設立的專門機構。宋元市舶司的職責主要包括:
(1)管理進出港口船舶及其貨物,實行「公憑」制度,凡進出港船貨都要向市舶司申報;
(2)對進出口貨物徵收關稅;
(3)負責招商,鼓勵外商來華貿易;
(4)參與管理僑民事務,負有參加挑選和推薦蕃長的責任;
(5)代表政府迎送往來外國使者;
(6)嚴格監管,查禁走私。
http://www.bshlmc.edu.hk/~ch/alexam/traffic/seaport.htm
宋市舶司
一.沿革
1.有九處:廣州、杭州、明州、秀州、溫州、陰州、澉浦、泉州、密州。
2.廣州:,宋剛克服廣州便設立,太祖開寶四年,命潘美、尹崇珂充任市舶司,欲續收前代市舶之利。神宗時,修訂條例,委轉運使兼提舉市舶司,避免州郡官員干頂。
3.杭州、明州(寧波):,以杭州為先,太宗時把杭州之市舶司移至明州,後復遷回至杭州。真宗時始命杭、明各置市舶司,聽蕃客從便。
4.秀州:設於徽宗時,秀州領四縣(嘉興、華亭、海鹽、崇德),曾多次把市舶司遷移。
5.澉浦(上海):設於神宗熙寧時期。
6.溫州和江陰:設於南宋高宗年間。
7.泉州:設於北宋哲宗年間,除廣州外,是最重要的一個對外通商港,所泊之船以大食、三佛齊、真臘和占城的為多。在當地,外人享有治外法權,又設「層樓」(清真寺,為回回人茲喜魯丁所造)。大食人在泉州勢力鞏固,後來更由大食人蒲壽庚出任提舉泉州市舶司之職。
8.密州:設於北宋哲宗年間,為宋代極北之海口,以代唐之登、萊二州,為北方重要之出海通商港口。北宋末年似已廢置,至南宋時乃淪入金境。
二.職責
1.檢查入港船隻之貨物及徵稅,名曰抽解。
a.抽者按官價抽買,細色(容量小而價貴者)抽一分,粗色(容量大而價賤者)抽三分,解送中央,其餘皆為商人所有。
b.對入口的蕃舶和出口的商船均進行嚴格檢查,<<萍洲可談>>云商舶「既至,泊船市舶亭下,五洲巡檢差兵監視,謂之編欄。凡舶至,帥漕與市舶監官蒞閱其貨而徵之」。
2.買、賣、保管及運輸貨物
a.宋代規定香料、藥材及寶貨為禁榷,禁止人民私自買賣,凡有外舶到港,必由市舶司收購,以供上用。
b.後來放寬一部份藥物,准許人民自由買賣,計有珠貝、玳瑁、犀牙、鑌鐵、珊瑚、瑪瑙、乳香等。但亦是由市舶司由外商手中收購,再把部份細色或粗色出售與一般商人。
c.市舶司又設「有市舶庫」,專門把部份粗重不易起落之貨物留於庫中,收息出賣,不得過二。
3.發給出國憑證(公據)
a.凡中國商船出海者,均要由市舶司發給出國貿易憑證,其目的在防止出口貨之偷運,防止入口貨之漏稅以及禁止前往不許通航之國家,商船回航時須回至原出發地,並繳還公據。
<<續文獻通考卷二十六市糴考>>:「諸舶商大船給公驗,小船給公憑,每大船一,帶柴水船八,櫓船各一,驗憑隨船而行,或有驗無憑及數外夾帶,即同私販,至於不許前往之地,則時有不同。」
4.發給賣貨之公憑引目
a.舶貨經抽解後,其餘即許自行出售,不再課稅,但限於本州範圍內,且須有公憑引目,又曰文引,上載貨物名及數量。若運銷外州,則另有稅。
5.招徠外商
a.為增加國庫收入,政府大力推舉外貿,要市舶司盡力招徠外商。對那些能招誘外商的官吏,多加獎賞。
b.為增進外貿,市舶司給予外商種種優待,縱有非法行為,亦不過問。
c.有時更設宴招待外商及船員,謂之「犒設」。
d.又會一年二次(四月及十一月)為外商祈風,祈風人員有知州,市舶使及其他官員,其目的是為來去的商船祝福,作為洗塵或餞行。
圖片參考:
https://s.yimg.com/lo/api/res/1.2/dvrLhsRSZFsoud5Yi62Gmw--/YXBwaWQ9dHdhbnN3ZXJzO3E9ODU-/http://www.bshlmc.edu.hk/~ch/alexam/traffic/seaport.files/image003.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