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好, 想請問本人持有效特區護照到英國倫敦讀3-4個月英語課程, 會逗留多兩個月旅遊(中途會到其他歐洲國家) 便會回港, 本人確實於六個月內會由英國返港的.
1.現沒有申請任何VISA, 因為特區護照是免VISA 六個月
2.還沒有報讀任何課程, 打算到埗後才辦理
3.已預備機票和酒店房單証明(會做兩星期回程), 打算到埗才更改機票, 之後的住宿會在我朋友家和Home stay (我check 過報讀英語課程時可以一併辦理的)
請問如果我以以上的資料在英國逗留至六個月是否可行?
或是我需要其他更多資料or 文件?
申請 renew BNO 會有幫助嗎?
本人上一次到英國時已是2010 年, 我沒有發現我護照內的入境印章有展示出逗留的期限, 但聽朋友講現在的入境印章有註明期限, 需要不斷出境再入境才可extend逗留的期限..
另外, 請問有可否聽講過持特區護照要有行街紙嗎?
麻煩請解答, 十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