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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同樓上001號回答者:Dreamweaver ( 初學者1級 )
回答時間:2014-04-21 02:08
英華威的風機似有技術的缺陷,英華威的工程師不思改良風機運轉的技術,反而鑽台灣法律露洞
台灣環保法律對于噪音只有規定白天幾分貝、夜間幾分貝,可是英華威的風機運轉的風切低頻噪音,由于人體對于低頻聲波特別敏感,縱使英華威的風機運轉的風切音量的分貝數低,但是當地居民身體受不了
苗栗縣苑裡鎮居民認為英華威的風機距離民宅僅250公尺,噪音吵得苑裡鎮西平、苑港、海岸、房裡等里的居民受不了,居民自組「反瘋車自救會」,屢屢向政府官員陳情抗議,
【更新】「苑裡反瘋車」 突襲經濟部
蘋果日報 - 2014年04月16日11:03 黃彥傑/台北報導
「苑裡反瘋車自救會」約2、30名成員,今天上午近10時,進到台北市福州街上的「經濟部」中庭,拉起「豬頭官員、政府空轉」、「染血綠能、拒發許可」、「撤銷許可、不得展延」的標語,抗議政府不公不義。警方也持盾牌,在一旁戒備。
以下為「苑裡反瘋車自救會」聲明稿全文:
拒絕黑箱展延 環我生存環境
今天(4/16)苑裡反瘋車自救會的鄉親,發動突襲經濟部,要求能源局的上級機關經濟部立刻出面,處理苑裡風車爭議,不得再展延應華威公司再苑裡的風機施工許可。依照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6款但書,「對公益有必要或為保護人民生命、身體、健康有必要或經當事人同意者,不在此限。」法明文規定政府須提供施工展延的會議相關資訊,讓利害關係切身相關的苑裡居民也有參與的機會。然而過去風機展延的審查會議,我們都不知道,相關資訊也無從得知,政府透過黑箱作業,護航財團的大風機,和財團一起出賣環境!
苑裡反瘋車爭議,肇因於能源政策主管機關能源局的失職與怠惰,導致台灣至今沒有大型風車設置的相關規範,英華威財團趁著法規空白,任意在西海岸設置幾百隻大型風機,風機選址不當的噪音、安全問題,已經侵害無數沿海居民的身體健康、生存環境。我們為了拒絕環境公害,勇敢地站出來抗爭,過程中不但被警察暴力對待,被策略性訴訟提告,還在去年10月23日被英華威暴力毆打。
抗爭至今,已經一年又七個月,鄉親多次北上陳情,318佔領能源局行動之後,至今鄉親又多抗爭了700小時!
能源局一再無視人民的聲音,放任環境公害,無視財團以暴力攻擊鄉親的惡劣行徑,還以「民眾抗議是不可抗力」的荒謬理由,違法通過英華威之展延申請。工期已經被能源局展延兩次,鄉親不分日夜守工地長達一年,年邁的身體早已不堪負荷,正是因為能源局一再護航暴力財團、展延施工許可,不願招開實質聽證會訂出距離,導致院裡鄉親仍舊活在暴力工程的夢魘中,在海邊風吹日曬,24小時巡守工地,至今已經長達6000個小時。
能源局口口聲聲依法行政 實際上該許可卻是違法再先 護航財團
能源局和拒絕與居民溝通的財團一樣傲慢,不顧大型風車的環境公害,核發違法施工許可。依據「非都市土地管制使用規則」第6條之規定,再生能源發電設施之開發使用,其點狀使用面積不得超過660平方公尺,然而通威公司於苑裡施設之風機設備之使用面積,包含其葉片旋轉範圍,已達3800平方公尺以上,明顯大於非都市土地管制規則第6條所得容許使用之範圍,無疑是違法處分。經濟部於98年7月23日核發通威公司籌設許可時,已違反上述非都市土地管理規則之規定,且事後竟繼續枉顧法律規範,兩度核准通威公司之工程展延申請。針對違法許可,應立即撤銷,莫一錯再錯,護航財團,葬送台灣綠能發展,聯手出賣我們的環境!
我們要求經濟部負責,說明展延施工許可的程序,並且讓真正受到影響、權益侵害的苑裡鄉親參與展延會議,打破黑箱作業,落實民眾參與,還給居民沒有風機公害的生存環境!
發稿時間:10:19
修改時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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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裡反瘋車自救會」拉起布條標語抗議。黃彥傑攝
「苑裡反瘋車自救會」在經濟部中庭抗議。黃彥傑攝
警方持盾牌在一旁戒備。黃彥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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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苗栗縣劉縣長一個人身上背負多樁「離奇」死亡案件,可是,苗栗縣的法醫和檢察官,竟然讓劉縣長逍遙法外,多樁「離奇」死亡案件的案情,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