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與對方談火災賠償

2014-04-19 5:34 am
我家因電線走火發生火災,火勢有燒到隔壁(簡稱B方),但現在B方對我們獅子大開口,要求索賠120萬,我家有保火險,但是保險公司最高只能幫我們賠B方50萬,目前我們和B方要申請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請問我家在與B方談時,要如何比較交談對我們比較有利?

B方的房子是磚造的平房、瓦屋,屋齡已3.40年,且是十年未有人居住的空屋,也從未整修過,但B方認為其屋樑是檜木,是無價之寶,故抬高價格,我們詢問過2個木工及旁邊的住戶,都說不是檜木,只是普通的柳安木,塊木質地較軟,並不適合當屋樑,可否請教大家,遇到這種事情應該如何處理?我們又如何要與對方談?


謝謝!!

回答 (4)

2014-04-20 4:49 pm
✔ 最佳答案
您好:
一、因為電線走火導致他人受到損害,由民法191條來看係採推定過失,故符合侵權行為要件,因此,對方有權要求你們賠償損失。

二、因火災保險本來有含一定額度的第三責任,故保險公司的主張亦無問題。

三、現在的問題在於對方的要求合不合理,這一點你必須由民法213條以下來看才會知道,例如:若對方有錯你可以主張與有過失、又例如:對方的損害根本未達120萬元…等,這些都可能是你們可以抗辯的事由。

四、建議找個人協助計算合理金額為何?若有公證的第三單位出具證明可能會更好。仔細列出一張明細,再與對方談,你才可以知道你的底限在那裡。原則上,若你投保火災保險的業務有能力協助你處理,事情很快可以解決,若沒有,你可以找懂法律的朋友,若還是沒有,你可能要考慮付費請他人處理了。

五、你案子的重點在於,損害的客體、損害的範圍如何計算?因為保險可以賠付50萬,故你在計算完後,扣除保險即是你要付出的金額。個人認為120萬看來並不合理!

六、拙見供參,tony
參考: 保險經紀人國家考試合格、三商tony
2014-04-24 6:31 am
發問者你好:

幫你整理好了,詳細資料在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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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其他回答者也認同我意見^^
2014-04-19 11: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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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9 6:07 am
這是一個過失問題.相信電線走火發生火災也不是你們願意的~

先不管屋樑是檜木還是黃金做的.這一些都不要管.

你們去請土木公會來鑑定.在請土木公會開出鑑定單出來..

收錄日期: 2021-04-11 20:32:0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0418000015KK06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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