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未經允許冒用身分證影本

2014-04-18 4:25 am
我父親在這個月於鐵路局標到幾間屋子。

其中一間擅自取用我的身分證影本,
並且在我不知情的狀況下讓我當其中一位保證人,
直到這個禮拜才告知我要去法院簽名。

1.請問這保證人是否俱有法律效力?
我是否在沒簽名的狀態已經成為保證人?
2.我父親是否侵犯我的權益?當屬哪條法律?

不想與父親吵架,但又不甘願。

3.我想知道身分證影本已上繳,我能不能不簽字?
4.如果不得以簽字了,我可以預防什麼?

5.如果父親違約,我是否有欠巨債的可能?我可否有上告的作為?
(此間房功能為“住家”)

6.我不知道我的身分證影本在我父親手上還有多少或者是檔案,
也不知道除了這間我還有沒有莫名當上其他間保人
有沒有查詢的辦法?

回答 (2)

2014-04-30 4:39 pm
✔ 最佳答案
不管是誰
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
冒用你的身份證,印章,去做任何事!就是不尊重違法囉!
況且標售房子這麼嚴重的事
你想一想吧!
負債的是你
不甘願就不要去簽名,懂嗎?
或和你父親攤牌立據
寫清楚一些
聲明是沒用的
聲明只是一時
久了就會因事務而改變
立據比較清楚
這樣下來
下次他也不會再自做主張
你今天若因為他是你父親而縱容他如此
下次
你會後悔的
這種事
不甘願就不要勉強自己
懂嗎?
2014-04-18 7:38 am
人+呆=保,他不繳錢就換你來繳,直到繳清為止,就這樣簡單。
父親這樣惡搞小孩,他真是你父親嗎?
不過沒有你親自簽名,保證人應無法律效力,否則詐騙集團就發了。

收錄日期: 2021-04-13 21:17:4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0417000015KK07195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