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地方放置物件

2014-04-03 6:42 pm
本人想請問,如果有住戶在公眾地方,例如走廊及升降機大堂放置大量傢俱、衣櫃,而內面有現金及首飾、手機等等貴重物品,大廈管理處可否有權清理所有物件,當廢物處理而不作任何通知予物主?

請各位回答,謝謝!

回答 (3)

2014-04-03 7:19 pm
可以有權清理~~~


但一般會先張貼通知;


「因閣下物品儲存於大厦公眾通道,鑑於違反阻塞消防通道安全條例,請於即日清理妥當,否則將會作癈物處理而不再作另行通知,並保留追收附加清理費用權利. 物業管理處示」


....
2014-04-03 7:12 pm
答案係可以既.

通常先出通告,限期內唔搬走就清,如果係有迫切性,亦可以不作任何通知而立即清走,住戶亦需要支付有關清理費用.
2014-04-03 7:01 pm
通常會先奏後斬......................

收錄日期: 2021-04-20 15:10:1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0403000051KK0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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