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公共危險送地檢 筆錄中我有生名警察拒絕我簌口重測一次.
到地撿時 檢察官問我說 你認為速口後酒測值會從0.40變成0.25以下嗎..
我頓時無言...回家後我查了一下行政罰則 0.39根0.40 罰款差了一倍
22500變成45000 請問通常刑事罰則會比行政罰則重的話
那我這只差0.01的酒測值不就差多了嗎
簌口重測我絕對有自信能差個0.01吧 有辦法補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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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回答 再請問 警察執行酒測時未詢問提問我 喝酒後至酒測時是否滿15分鐘 只問我有沒有喝酒 然後就叫我吹氣了 君所謂~這是屬於酒測程序的瑕疵..就算如此.也於事無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