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物業買賣承諾書問題???

2014-03-30 8:01 am
我見坊間一種方法避過SSD額外印花稅,例如6月1日才過SSD罰稅期,一些人在3月1日便簽張承諾書,賣方承諾某日期以某價錢跟買方簽臨時買賣合約,買方付訂金,若其中一方悔約需殺訂賠訂.............我想知,其實這份承諾書有冇法律效力???(買方已付訂,買方唔買想問業主追錢肯定困難,但業主唔賣,只肯退訂不賠訂,買方可憑承諾書向法庭追討賠訂嗎???)

回答 (5)

2014-04-07 10:10 pm
✔ 最佳答案

呢個就好似以前賣丁咁,收埋份"文件"響櫃底,但你所講嘅跟本就係一份臨時合約,但唔見得光,不過法例要求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一個月內必須向政府登記,而呢份約三方都係蓄意進行騙政府印花稅!好大鑊咖!
2014-04-03 7:57 pm
謝謝你的邀請, 也嘗試作答以下問題, 但只供參考之用:

我見坊間一種方法避過SSD額外印花稅,例如6月1日才過SSD罰稅期,一些人在3月1日便簽張承諾書,賣方承諾某日期以某價錢跟買方簽臨時買賣合約,買方付訂金,若其中一方悔約需殺訂賠訂.............我想知,其實這份承諾書有冇法律效力???(買方已付訂,買方唔買想問業主追錢肯定困難,但業主唔賣,只肯退訂不賠訂,買方可憑承諾書向法庭追討賠訂嗎???)

承諾書當然是合約, 當然有法律效力, 雙方都需要履行合約的責任的, 及需要履行毀約的責任的。

當然, 如果只是一份承諾, 如果不涉及業權, 不涉及業權就不涉及優先權。

但如果承諾書是要涉及業權, 就是一份臨時買賣合約, 只要依正手續就可以享有合法的地位和優先權的, 情況就像買樓花一樣。

如需更專業理解, 請向你的律師查詢。


2014-03-30 11:32 pm
小熊維尼 網友你好!
Gary 網友的意見正確!問題答案其實非常簡單,即按一般合約中列明悔約時的方法處理便可!
雖然雙方簽署的非正式買賣合約,連臨時約都未簽,但其就物業交易方面達成的協議條款,按合約法其實是有法律效力的!
故問題重點是訂立時的條文內容,有否提到悔約時該如何處理(如屬標準買賣合約,縱使是臨時約都必有訂明)!祇要立約時,買方同意業主拒賣祇需退訂而無需賠訂,那當然無法追究!相反如合約中訂明要賠雙倍訂,則業主悔約自然要按合約去辦事!
假若無任何條款觸及毀約時該如何處理,那亦祇好如 Gary 網友所言,入稟法庭要求強制執行合約所訂,即在合約訂明的日期按協議的金額去完成買賣交易!
2014-03-30 6:52 pm
please try to ask a free question at www.easylaw.com.hk
2014-03-30 3:44 pm
In theory, the agreement is enforceable.

In practice, it will depend on how the court interprets the agreement. Unless the agreement has major defects, the court will not void the agreement easily.

So in answering your question, the answer is yes and yes.


收錄日期: 2021-04-13 21: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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